近日,蓬溪县三凤镇的何九(化名)因犯强奸罪和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据了解,2010年3月,何九在自家附近的路边遇到离家出走的精神障碍女子林燕(化名)。见林燕头脑有些问题,何九就起了歹意将林燕带回家中与其同居生活。居住期间,何九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
4月,林燕的丈夫寻妻到了三凤镇。在打听到林燕住在何九家的消息后,便前往其住处寻妻未果。几日后,何九打电话给林燕丈夫,以曾给林燕治病用钱为由,向其索要人民币6000元,并威胁不给钱就见不到人。
遭受威胁,林燕丈夫只得报警向当地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将何九抓获。
近日,经法院认定,何九因与无性防卫能力的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方式索要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综上所述,何九以强奸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遂宁日报 王恩培 记者 黄晓庆)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