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一男子好赌成性,几经劝说仍不悔改,无奈之下,妻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接到法院的传票后,男子黄某十分恼怒,认为是丈母娘从中“作梗”,为泄私愤竟火烧丈母娘。日前,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放火案,以放火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
2010年9月13日上午10时许,黄某在家中与妻子李某因离婚的事情再次发生争吵,黄某认为,妻子坚决要离婚一定是丈母娘从中“作梗”,于是对岳母胡某心存不满,产生报复的念头。当晚9时许,黄某骑摩托车来到岳母胡某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胡某家院里柴草间的柴草点燃后逃离现场。因被大火惊醒,胡某一家大声呼喊,邻近村民及时扑救,未造成人员伤亡。胡某家的一辆四轮机及一台播种机被大火烧毁。经价格认证,胡某家烧毁的财物价值计人民币4244元。案发后,黄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为泄私愤放火焚烧他人房屋,危害了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其行为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案发后,黄某在公安机关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合黄某认罪态度,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等法定和酌定情节,对黄某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安徽商报夏长征 吴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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