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英雄救美”壮举,让华强(化名)与赵琴(化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谁知后来他竟疯狂杀戮她家人,致一人死亡、两人重伤、一人轻伤。日前,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华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附带赔偿被害人及其亲属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25.9万多元。
2009年3月,在济南打工的禹城90后女孩赵琴下班后去公园游玩,不料遭到几个社会闲散人员的欺负,幸亏来自泰安的小伙华强出手相助,吓跑了这几人,从此,两人相识并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同年的冬天,华强和赵琴在泰安举办了婚礼,之后又来到禹城赵琴的老家举行订婚仪式。订完婚后,华强就在赵琴家里住下来过春节,过年期间两人吵了几次架。
2010年2月24日,因为家庭琐事,华强与赵琴发生口角,举起菜刀想砍赵琴,后被赵琴的家人及时制止。此事发生的第二天,赵琴便打电话给华强的父母,让他们前来商量退婚的事。
第三天即当月26日,两家经协商解除了婚约,赵琴退还了男方的6600元彩礼钱,华强便在父母的带领下离开了女方家门。谁知,华强并没有就此罢休。买票让父母登上了回泰安老家的汽车后,他自己留了下来。
华强的父母担心华强要返回女方报复惹事,便急忙打电话把这一情况告诉女方家人提防。赵琴躲到叔叔家过夜。不料,血光之灾还是发生了。
当天深夜11时许,华强携菜刀爬墙潜入赵琴家内,并从牛棚里拿了一把四棱铁叉,被发觉后与赵琴的父亲进行了打斗,先后将赵琴的奶奶、母亲、妹妹砍伤,后经法医鉴定,赵琴的父亲系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赵琴的奶奶、母亲均为重伤,其妹妹轻伤。
案发后,华强潜逃至青岛打工,其间被警方抓获归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华强因婚恋纠纷而对被害人一家怀恨在心,蓄意报复行凶,造成一人死亡、二人重伤、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记者 张金东 曹宏源 通讯员 郑春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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