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1日电 题:全国人大法律专家:“法律体系”形成后 民生立法是重点
中新社记者 闻育旻
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中国如何保证已出台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今后一段时期,中国公民如何更好参与立法进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当前还有哪些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
11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广东团小组会议的间隙,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在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作了进一步的解释。
——如何保证已出台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李飞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时候,更强调“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他表示,保证已出台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是全社会共同的事,要通过不断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知法、守法的共同意识。
李飞说,提高全民的守法意识,尤要强调国家工作人员的守法意识。国家工作人员有执法权,执法更要守法。
另外,他还谈到,要在一些体制机制方面保证法律的实施,如人大的监督制度、党内的纪律检查制度、行政的纪律监察制度、还有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舆论监督等等,都可保证已出台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
——中国公民今后如何更好地参与立法进程?
李飞强调,通过网络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即将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现在公民参与立法的渠道很畅通。此外,公民还可通过手机短信息、信件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各自意见。
另外,李飞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还通过地方人大常委会组织本地的人民群众对法律草案提意见。30年来,任何法律草案都下发到省级人大常委会,现在还发到各较大市的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各级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召开各种座谈会,听取一线群众、专家学者、被管理对象的意见,渠道很畅通。
李飞进一步谈到,立法的关键是使不同利益主体的意见能全面反映出来。这么多年,全国人大对每个法律草案都搞基层调研,就是要听到基层声音。
——法律体系下一步还需出台或修订哪些法律?
李飞说,今后修改法律是主轴,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下一步主要是完善它。
他称,民生立法是未来的一个重点,如慈善事业法,社会救助法等等。2011年立法计划包括8项需要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和14个预备项目,两部诉讼法比较重要,即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
李飞还说,一些与经济、社会管理比较密切的法律可能还需要修订。这个领域发展较快、改革推进较快、变化较多,法律要适应情况的变化来修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