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不是立法任务的完成,更不是立法活动的终结
带到2011年全国两会的议案里,全国人大代表、知名法学家王利明建议制定社会救助法。另一边,全国政协委员杨维刚也递交了类似提案,“社会救助法立法时机已经基本成熟”,杨维刚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第一次全国两会,有关立法或修法的议案提案之多,一如既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透露,代表们提出的议案有81%涉及对法律的修改。
大量诉求体现在社会民生和经济转型领域,这与执政党提出的施政纲领相吻合。正在接受审议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中,亦提出“重点加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立法”。
最高权力机关的立法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立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3月1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工作报告中如是说。
社会立法的高峰期
在去年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经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社会救助法已被列入当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的预备项目。
虽然该法草案未按预期过会审议,但同被列入当年立法计划的社会保险法顺利出台,为国人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保险项目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的社会保障法律,意味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变革开始从长期处于试点状态的试验性阶段进入定型、稳定、持续发展的新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保研究专家郑功成评价道。
此前数年间,最高立法机关先后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作了全面修订,颁布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一系列法律。这些事关民生的支架性法律,构成了社会法的基本框架。
“国家保障公民的社会权利的法律制度叫做社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徐显明解释,社会法是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七个法律部门之一。在239部法律(含宪法)中,社会法有18部。
“未来三五年将是我国社会立法的高峰时期”,郑功成判断。2011年全国两会关于社会立法的议案提案,成为这一判断的注脚。
住房保障法继续被建议加速出台,由国家立法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对不同收入群体将采取租、售不同的住房政策。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透露,在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过程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提出了我国住房保障的总体框架和相关制度设计,形成了基本住房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并已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意见。
慈善事业法继续被建议加速制定,以推动我国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据了解,民政部已将慈善事业法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制定慈善事业法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学前教育法继续被建议加速制定,明确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2010年11月,温家宝总理在北京就学前教育发展进行调研时明确指出,要“通过立法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法制轨道”。据了解,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已经建议教育部门及时总结调研经验,尽快启动立法程序。
信春鹰介绍,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改职业病防治法,主要是解决职业病鉴定的机制和体制问题,使职业病的鉴定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从而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将制定精神卫生法,强调精神健康的政府服务和政府责任。
此外,还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提高个税起征点,调整税率幅度,更合理地降低纳税人的负担,以改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