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昌平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姐妹俩向继母讨要生父祭拜权的案件。金家姐妹表示,父亲再婚后便失去联系,甚至在其去世后也不知道葬在何处,故起诉继母王女士,要求告知父亲骨灰存放地,并赔偿5万元抚慰金。
金家姐妹诉称,她们两人为父亲金某和母亲武某所生。2000年,父母离婚,父亲于2004年与王女士结婚。当时正赶上父亲名下的一处房产准备拆迁,为了不让她们姐妹两人参与拆迁款的分配,王女士拒绝她们两人探望父亲。去年8月,父亲在王女士家中去世,其遗体在当天被火化,但王女士至今一直向她们姐妹两人隐瞒父亲生病住院及去世的详情。昨天,金家姐妹没有出庭,由代理人参与庭审。在法庭上王女士表示,她是金某第三个老伴儿,金某自称没有儿女,并称因自己不能生育才与前两任妻子离婚。原告姐妹中的一人曾找过金某,但金某不承认她是自己女儿。王女士说,金某病重时由她照顾,丧事也由她和家人操办。“他的骨灰就在村里埋着,随时可以去祭拜”。她表示,金家姐妹只为套取精神补偿金。其律师表示,金先生曾许诺,自己去世后财产全部归王女士所有。
对此,金家姐妹的代理人则举出一份书面证据,是金先生第二次离婚的判决,判决中称,金家姐妹是金老先生的亲生骨肉。昨天,双方都表示不接受法院的调解,法庭当日未作宣判。 (穆奕 王鹏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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