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在易初莲花超市购物时摔倒导致脑出血死亡,其子认为超市安全保卫措施缺失,状告超市索赔10万余元。昨天下午,双方在通州法院达成和解,超市同意赔偿1万元。
2010年10月31日上午9点30分,冯某的父亲到北京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通州店购物。老人在超市二楼水果摊前突然摔倒,后脑部出血失去知觉。当冯某赶至现场时,发现父亲已经过世。冯某说,他找到超市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并要求提供录像,但超市拒不提供相关信息。冯某父亲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也曾和超市工作人员协商,但没有结果。冯某认为,父亲去世是因超市各项服务不规范,缺乏安全保卫措施造成的。超市没有对消费者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起诉到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共10万余元。
经过法院调解,超市赔偿给冯某1万元。 (记者 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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