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3月16日电 (林玥 陈远志 刘德喜)记者16日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第一分院以被告人邢福煌涉嫌犯受贿罪于15日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邢福煌,海南乐东人,原来主要担任职务有:海南自治州人民银行副行长;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副厅级);2006年12月至2010年7月,担任海南省盐务局局长、党委书记兼海南省盐业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据了解,邢福煌在海南省盐务局(盐业总公司)工作期间,分别于2008年4月9日、6月11日和11月21日,分三批组织本系统部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出国旅游,每批都由旅行社安排与他人合并组团,共花费公款62.98万元。全程均未安排公务考察活动。2010年7月,被免去海南省盐务局局长、党委书记等职务。此间,邢福煌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0年12月15日,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会议审议了省纪委关于省盐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邢福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报告,决定给予邢福煌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审查,被告人邢福煌,无视国家法律,利用其担任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及省盐务局局长、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4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
法庭当日未作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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