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派出所年内要打掉1至2个涉黑恶势力团伙,每月要上报1至2条涉黑恶犯罪线索。”15日上午,广东东莞厚街镇召开打黑除恶工作动员会,会上厚街镇委书记黎惠勤表示,对于发现黑恶势力不报不打者将追究责任,“该撤职的要撤职!”(3月16日《 广州日报》)
打黑下指标,是很危险的。有些派出所管辖范围如果涉黑团伙少,恐怕就完成不了,为了不被撤职,可能会有“被涉黑”;有些派出所管辖范围内如果涉黑团伙多,可能会只打小的团伙,可能会慢慢打,以便以后能够完成指标。
据了解,当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欺行霸市、收取保护费等形式为主,涉案人员多,社会危害大,群众反应强烈。厚街开展“打黑除恶年”是题中应有之义,但打黑需要长效机制,最忌一阵风。运动式的打黑,政绩显摆式的打黑,其结果可想而知。
公安部近日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的意见》提出,设立考评指标应当依法、科学、有效、统一,要取消不科学、不合理的考评指标,禁止将“罚没款数额”、“行政拘留数”、“发案数”、“劳动教养数”、“破案率”等作为绩效考评指标。没想到,厚街镇还沉醉于指标打黑之中,真是太落伍了。打黑,如果一定要有指标,那应该是“见一个打一个”,唯其如此,才能还民众一片“晴空”,民众才有安全感。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