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下午3时,记者在万宁市万城镇镇南三角铺见到李儒伟时,他正在给儿子李可辉拔掉手上的输液管,而李可辉的腿上,却锁着一条拔不掉的铁索……
2004年4月24日,当时9岁的李可辉在万城镇万安大道第15钛厂路口处,被家住长丰镇的蔡克壮无证驾驶琼CGA758的摩托车撞倒,致使李可辉一级伤残,至今神志不清,生活难以自理。为防止李可辉到处乱跑,李儒伟用一条铁链将独生爱子锁在家里,7年奔波于省、市两级政府、交警队、法院等,甚至还跑去北京上访。根据法院判决,蔡克壮被判赔偿李可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赔偿等损失合计人民币146981.17元,然而这个判决却成了一纸空文。
儿子被撞成精神病 妻子又患上脑瘤
南国都市报记者来到李儒伟的家中时,李儒伟说这里已经不再是个“家”,儿子因为车祸时被撞得脑浆溢出,造成严重的颅脑损伤,在海口市人民医院进行了3次脑部手术,家里所有的积蓄花光了,房屋也变卖了。现在,一家人靠卖点纸钱、香火等祭祀用品为生。眼下的住所,是以每月数十元的租金租来的一个小铺面。
记者看到这间小屋到处破破烂烂。李儒伟70多岁的母亲呆呆地坐在屋前,李可辉躺在长椅上,眼神惊恐地打量来人。
李儒伟告诉记者,儿子如今还需要药物维持,他请卫生站的护士来扎上针后,换药、拔针全是在他一个人的事。李儒伟说:“这些都不算苦,亲手把孩子用铁链锁住才叫痛苦。”记者这才注意到,李可辉左腿上绑着铁链,脚踝处还挂着一个已经生锈的锁头。李儒伟说,神志不清的李可辉好几次跑出去惹事。因为自己要奔波索赔,没时间一直看管儿子,只好用锁链将儿子锁住。雪上加霜的是,妻子日前被确诊为脑瘤,至今由外家人带着在海口寻求救治。
输完液,李儒伟帮儿子拔掉输液器
7年艰难索赔路赢了官司却未获赔偿
事故发生后,万宁市交警部门作出肇事双方蔡克壮、李可辉负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认定书,理由是“蔡克壮无证驾驶车辆在未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避让行人,所采取措施不当;李可辉在车辆临近时横穿马路,当事双方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基本相当。”
由于李儒伟不服认定,2004年6月24日,省交警总队对该起事故作出重新认定,维持万宁交警大队作出的认定。2004年10月,李儒伟起诉到万宁市人民法院,再到省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了多次开庭、审判、宣判、再审、再判,李儒伟还不停地上访,甚至一路沿街乞讨到北京上访,如今拿到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相关部门领导的批示已有厚厚一沓。
在今年1月27日万宁市人民法院作出最新的一份民事判决书上,蔡克壮被判赔偿李可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赔偿等损失合计人民币146981.17元,并且要在判决生效30日内一次性支付,否则要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蔡扬海作为蔡克壮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可是拿到判决至今,李儒伟仍未拿到分文赔偿。
坐拥两栋2层大房子没钱赔偿?肇事家属态度冷漠
李儒伟说,7年了,9岁的儿子如今已经长大,却没有享受到同龄人应有的快乐,每天像个垂死之人躺在长椅上,自己无论如何都要索赔到底。
那么,肇事方蔡克壮为何迟迟没有支付赔偿?3月2日下午5时许,李儒伟带着记者来到万宁市长丰镇。李儒伟指着沿街2栋2层高的房屋告诉记者:“这就是蔡克壮的家。”
见到李儒伟和记者来访,蔡克壮的父亲蔡扬海说:“你们来做什么?有什么事让法院解决……”说着就要转身离开。“拿到法院判决为何不支付赔偿?还要准备上诉吗?”记者上前追问,蔡扬海表示自己不会上诉,他说,肇事的是自己的小儿子,事故发生后,作为家属,他们已经支付了2万多元的医疗费。至于法院判决赔偿14.6万多元至今未赔的原因,他表示家里人口多,只靠两个儿子打工根本没什么钱。“就让政府和法院处理吧。”蔡扬海如是说。然而李儒伟却认为,蔡扬海家2栋临街2层大房子正在装修,再加上铺面,总价值已是不菲,蔡扬海完全有能力支付赔偿金。
多次申请执行判决何时拿到赔偿款?
3月22日下午,记者再次见到了李儒伟。正在某工地打零工的李儒伟一脸倦容。7年走到现在,也应该有个结果了,自己要通过法律途径走到底。但是现在儿子每天输液已经成了他最大的一块心病,他不得不出来找活干,将儿子用铁链绑在家里,由老母亲看管。
据介绍,数日前,李儒伟将李可辉脚上的锁链解开放松仅一会功夫,李可辉趁人不注意就独自跑出家,等到李儒伟将其找回来的时候,发现儿子的一只手臂不知什么原因骨折了。
由于没钱到医院给儿子接手臂,李儒伟只能买来最便宜的草药,为儿子敷手臂。
李儒伟说,近日他多次来到万宁法院,申请执行判决,但何时能拿到这笔赔偿金仍是个未知数。(南国都市报记者徐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