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行业处副处长张翕飞,在网上晒出自己的退贿清单,引起舆论的围观(3月23日《扬子晚报》)。
称其“沽名钓誉”的网络苛评,我并不认同。我不喜欢那种一看到官员做点儿好事,就批评人家“是在做秀”、“是沽名钓誉”。官员做了好事,有了进步,即使很小,无论如何,总是值得鼓励,不能作诛心之论,不能抹煞他们的道德努力。这位通过高调公开自己的“退贿清单”而表达洁身自好之情的官员,应该得到尊重。
不过,至于这种“公布退贿清单”能不能推广作为一种廉政反腐的方法,就很值得讨论了。这种公开退贿的道德剪影确实很美丽,但至多只有个案上的观赏效果。
前天一条新闻说,湖南株洲环保局长文铁军近日因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29万元及2000美元,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文铁军的辩护人提出,“近几年被告人上缴市纪委红包礼金7.18万元,应从受贿数额中扣减”——当我们看不到文铁军受贿的100多万,只看到上缴的7万多时,文铁军是否就成了“清廉典范”呢?
许多人都在新闻后留言说,如果自己遇到这种情况,像官员那样处于这个位置,收到比这更大的红包,估计自己不会退,肯定也会贪——公众设身处地这样推理,是想表达对个人自律的不信任。不只是贪官才那样,一个再自诩道德多么高尚的官员,当他坐在那个位置而又缺乏必要监督时,都可能沦为贪官。
复旦大学图书馆馆长葛剑雄曾将2009年图书馆的经费开支对外公布。他说,公开财务支出的目的就是为防止腐败,购买图书时产生的回扣一直以来都是行业惯例,回扣一年可高达几百万。葛剑雄说:我说这不行,这样的话,我没几天就要犯罪了,非公开不可,他强调说“我这是在救自己”。葛剑雄是值得尊重的,他把握住了腐败的关键,他知道靠自己的自律根本抵制不了诱惑,于是就通过公开财务,让别人的眼睛来监督。众目睽睽之下,自己想腐败想拿回扣也拿不了。
真正想在普遍意义上杜绝受贿,葛剑雄的做法无疑更有推广意义。“退贿清单”式的自律让人赞赏,却往往只具有个案意义。
(北京 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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