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因不满女友小林和他分手,深夜潜入小林的宿舍,用刀捅伤并强奸了小林。近日,刘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强奸罪,被集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刘某在东莞打工,他的女朋友小林在厦门读书,一日,在电话里小林忽然向刘某提出要分手,刘某赶到厦门。来厦后,刘某发现小林为躲避自己把手机号码都换了,很生气。去年11月22日,刘某带着水果刀潜伏到小林的宿舍中,隔着被子往小林的背上乱捅了几刀。随后,刘某还不顾小林已满身鲜血、异常虚弱,强行和小林发生性关系。
在小林的不断哀求下,刘某拨打120将她送到医院。到医院后,医生见刘某形迹可疑,就报了警,后来刘某被警方抓捕归案。 (海峡导报记者 陈洋钦 通讯员 小村 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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