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朋友抢走了自己的妻子,愤怒的“的哥”吴某将自己昔日邻居赵某打伤。日前,延庆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审理查明,原告赵某与被告吴某同系在北京跑出租的“的哥”,此前相邻而居,关系很好。后因赵某与吴某的妻子产生感情,导致吴妻向吴某提出离婚。2010年12月,吴某与妻子离婚后,备受刺激,在一次接自己孩子的过程中,与赵某产生纠纷,进而将赵某打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吴某将原告赵某打伤,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原告赵某在纠纷中存在一定过错,应酌情考虑。经过调解,被告同意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000元,至此双方纠纷得到化解。 (记者 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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