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欠外债,他瞄上邻居出售水果的钱,并投毒偷钱,导致邻居家11人中毒,其中一人死亡。昨日,眉山中院公开宣判了这起投毒案,被告人唐维忠一审被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遭投毒晚餐放翻11人
去年2月5日晚上9点50分,眉山东坡区公安分局三苏派出所接110转警称:三苏村村民张仕伦家有11人晚餐时食物中毒。民警紧急赶赴现场,同时将情况向上级公安机关汇报。眉山市公安局局长马宏等连夜开展救护和调查工作。据警方通报,该案共造成11人中毒,住院治疗,22岁的吴介波因中毒较深,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眉山市、区公安机关刑事技术人员提取了现场有关重要物证,经市、省物证鉴定技术人员和专家先后鉴定,确定中毒原因系晚餐食物中含有毒鼠强。警方初步断定,这是一起人为投毒案。时至2月22日,经省、市物证鉴定中心检验,同村村民唐维忠的生活用品中检出了毒鼠强。当日22时许,警方在唐家中将其抓获。
欠赌债男子欲偷邻居钱
经查:唐维忠于2009年起,因迷恋于“炸金花”等赌博活动,欠下1万余元外债。案发前,唐某在伏龙乡赶集时,在一游商处购买了老鼠药(毒鼠强)。
2010年2月4日,唐某得知邻居张仕伦家2月5日要销售水果,应有大量现金,遂产生了用药毒倒张仕伦家人,伺机盗窃钱财的念头。
2月5日一早,张家销售水果时,唐便主动前去帮忙搬运。午餐后旁观打牌,后以1元钱纸币破损为由,进入厨房踩点。
其后,唐某趁无人注意之机,溜进张家厨房,将事先预备好的老鼠药(毒鼠强)全部投入午餐后的剩饭中。投毒后,唐某在现场附近窥视,期待状况出现。
晚上7点40分许,张家人陆续出现中毒现象,唐某本想趁乱到张家窃取财物,但后来多名中毒者被送往医院抢救,公安机关及时到场处置而无机可趁。
判死刑被告人不上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唐维忠为劫取他人钱财而针对不特定人投放毒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致1人死亡、3人轻伤和7人轻微伤,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告人唐维忠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遂根据被告人唐维忠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唐维忠当庭服判,表示不上诉。
眉中院华西都市报记者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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