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全市交通执法专题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拉萨)我市各级公安管理部门将加大对交警违规执法和不规范执法的处罚力度,坚决杜绝工作态度生硬、随意处罚等情况的发生。今后执法中,对交警出现不规范执法和随意执法行为的,除追究当事民警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不规范和随意执法将追究交警责任
就个别交警在一线执法岗位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后,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由于个别交警缺乏严格依法办案意识和执法执勤知识,存在执法用语不规范和随意处罚等行为,影响了公安部门的整体形象。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以市公安局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组织全体民警学习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并尽快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市公安局也将加大对交警违规和不规范执法的处罚力度,今后,对执法中出现不规范执法和随意执法行为的,除追究当事民警责任外,还要对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对因执法不规范引起的群众投诉,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下一步,市公安局政治部和督察大队将组织专人对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拒不整改的,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落实规章制度使执法流程更严格该负责人要求,全市各级交管部门要自我加压,不断使执法制度得以贯彻落实,使执法流程更为严格,使执法监督得到进一步强化,坚决杜绝在执法过程中不主动检查车辆,不及时开具限速单却又对没有领取限速单的驾驶员进行处罚的情况发生。
市纪委监察局、自治区和拉萨市纠风办、市公安局纪检委、政治部、交警支队、法制处、警务督察大队负责人及我市各县区公安局分管交通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据悉,目前市公安局已与区、市纠风办等部门形成了联合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将对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记者齐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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