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结婚急需用钱,父母没钱给,便烧自家房子威胁父母。
2011年2月21日下午15时,鹤岗市公安分局东山派出所接到110指令,东山区3委6组有人故意纵火,而且房屋已经起火,需要马上出警。民警们赶往现场一看,房屋一片火光,浓烟滚滚,情况十分危急,周围群众惊慌失措纷纷逃离。起火房屋内传来一男子的咆哮:“谁也别救,谁也不许救!”这时消防车也已赶到现场,架起水枪准备救火。必须将该男子带离,才能保证救火的顺利进行。民警冒着浓烟和高温冲进屋内,在黑暗中搜索着,判断着声音的方向,终于将该男子死死揪住拖出危房,并强制带上警车。在民警和消防官兵的共同努力下,大火被迅速扑灭,最大限度的保证了群众的人身和生命财产安全。
原来今年32岁的刘某一直没有稳定工作,父母的身体也不好。为了给刘某结婚,老两口把房子腾出来给刘某住,自己去住老年公寓。可是结婚要用钱的地方比较多,刘某便再次向父母开口,要1万元钱。刘某的父母实在是拿不出这些钱,便没同意刘某的要求,双方为此还发生了冲突。正在气头上的刘某,就蓄意纵火,威胁父母拿钱。
目前,刘某已被刑事拘留。 (记者 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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