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的一天,来常州打工的吴先生在献血车上献血。结果几天后,被老家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告知其感染了HIV病毒。这一消息犹如晴空霹雳,令他惊愕不已,因严重影响生活一度想轻生。可吴先生几番周折后,前往江苏省及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两次权威检测给出的结果都是“没问题”。事后吴先生得知,血站只检测一次就判定自己感染艾滋病毒是违反国家规定的,一怒之下向疾控部门索赔,但是忙了一年多,什么效果都没有。无奈的吴先生只能向本报投诉,记者展开了调查。
虽然“被艾滋”,但真的很吓人
吴先生是邳州人,2004年来常州打工,2009年11月在超市附近献血车献了血。几天后,吴先生突然接到了老家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打来的电话,通知他感染了HIV(艾滋)病毒,需要赶紧来邳州疾控了解“艾滋病人注意事项”。.
吴先生一下子蒙了,赶紧去查资料得知:一个人被感染艾滋病一共有三个途径:母婴传染、性途径传染、输血。这三点都不符合啊。吴先生赶紧辞职赶回邳州。
吴先生回忆,在邳州市疾控中心,他拿到了邳州疾控中心下发的“HIV抗体阳性者通知书”。还是不相信的吴先生要求复检,被疾控中心拒绝了。工作人员当时的说法是,你得艾滋病的消息,是从卫生部的网站上查出来的,是比较权威的,不需要再做复检。而后,还特意给他看了网站上的一份编号为320402040-2009-00015的“传染病报告卡”。吴先生一下万念俱灰。回家后还得知,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经把电话打给了他父母,父母伤心得好几天吃不下饭。绝望中的他买了一瓶安眠药放在柜子里准备自杀。幸好,父母时刻不离开他,吴先生最终没机会做傻事。
冷静下来的吴先生还是心有不甘,觉得不能死得不明不白。抱着最后一丝希望,他先后去了徐州市疾控中心和江苏省疾控中心筛查。结果,这两个权威检测机关给出的结果都是“没有感染”!拿到阴性检验报告,吴先生喜极而泣。
虽然没事了,但维权的路很难走
事实证明,自己是“被艾滋”了。健康是没事了,但这一场精神和肉体上的损伤,还有辞职的损失,是不是该由误诊者负责?气愤的吴先生到邳州市疾控中心“讨说法”,但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推说,责任在于给报告的常州市中心血站。找到常州市中心血站,血站理直气壮表示称自己是按照“卫生部规定程序”办事的,责任不在他们这边。
被踢了皮球的吴先生只好拿起法律武器。吴先生请了常州一位杨律师做自己的代理人,律师说,疾控部门在没有得到确切结果的情况下就草率下发了通知书,这给吴先生及其家人带来恶劣的影响,理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吴先生说,杨律师接案子后开始调解,刚开始对方答应赔偿3万,杨律师觉得太少便回绝了。不过,从此以后吴先生他再也没有得到任何关于这件案子的消息,多次打电话杨律师一直没有给一个明确的答复。时间过去近一年,也没个定论,再后来他打电话给杨律师,律师索性也不接了。一气之下,他就直接跑到杨律师的办公室与其解除了合约关系。吴先生说,杨律师告诉他,案子十分复杂,由于涉及的单位和个人比较多,所以处理起来也十分麻烦,更主要的是这件案子“容易得罪人”,所以自己“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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