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9岁的青年只因家庭生活拮据,萌生了绑架邻家幼子进行勒索的念头。在实施绑架过程中,担心留有“手尾”的该少年竟又将绑架升级为杀人。连捅18刀后,邻家年仅5岁的幼童小宋瑜最终惨死在他刀下!昨日,这宗发生在徐闻县的惊天大案在湛江中院一审宣判: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刘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并判处被告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45万余元。
同时引人关注的是,因5岁的小宋瑜是在放学自行返家途中遇害,除了追究被告人刘平的责任外,法院认为小宋瑜就读的徐闻县下桥镇某小学在此案中未尽到管理职责(未与其监护人完成交接),根据过失程度,法院也判处该校承担原告人经济损失的10%(即4.5万余元)作为补充赔偿责任。
生活拮据萌生歹念
这一惨案发生在2009年12月1日,时年19岁的刘平跟随父从北方南下到广东徐闻谋生,由于生活拮据,刘平渐生歹念,打起了邻家5岁男孩宋瑜的主意。
当日,刘平见宋瑜的母亲没有像往常一样去接读幼儿园的宋瑜回家,遂将事先准备好的手套、水果刀藏在身上,等待在其放学 的路上。刘平顺利地绑架了尚不懂事的宋瑜,并将其残忍地杀害。
12月3日,宋瑜父亲发现勒索信后马上向派出所报警。
12月8日中午,一果农经过香蕉园时发现了尸体,经法医鉴定,小宋瑜生前系因口鼻部被压捂造成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后身中18刀。警方经缜密侦查后迅速将涉案人刘平“锁定”并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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