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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甲老人思念亡父 徒步走高速称回家上坟

2011年04月02日 08:59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走了6小时又累又饿,被巡逻民警发现得到救助,还吃了碗热气腾腾的面条

  清明节快到了,市民都打算祭奠逝去的先人,但徒行高速确实不是可取的做法。昨日上午,市高速公路执法支队第二大队执法人员就发现这么一位打算徒行沪渝高速公路上坟的市民。

  昨天(4月1日)上午11点半,市高速公路执法支队第二大队执法人员翁明尧、陈凯驾驶巡逻车勤务。当两人巡逻至沪渝高速公路出城方向华山隧道时,突然发现有个衣衫褴褛的老者在超车道上行走,过往车辆纷纷减速避让,一时险象环生。此时路上车流如织,倘若有车不慎,后果将不堪设想。两人立即开启警灯,缓缓从后面靠近行走的老者,然后将老者带到安全地带。

  经执法人员调查,老者叫郑启林,梁平人。现已年过花甲,在一记不住地点的工地上做小工。眼看清明将至,想到已经去世的父亲,做了三个月小工的他,忍不住动了归家上坟的心思。由于老板未支付工钱,囊中羞涩的他,就打定了沿着高速公路走回梁平龙滩村老家的主意。

  昨日清晨5点,郑启林就起了床,未吃早饭就踏上回家上坟的徒步之旅。凭着记忆,在走了近6小时的路后,老人已经走得筋疲力尽。而此时呼啸而过的车流,也让他感到有些害怕。由于对高速公路了解不够,还认为像老家公路一样,只要是靠边走,就比较安全。就在他饥肠辘辘且越走越困顿和害怕之时,碰上了高速公路执法人员。

  执法人员了解了情况后,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并随即将其带回队上,为其准备了热腾腾的方便面,同时与救助站联系,确保其能够安全回家上坟。

  据执法人员郑晓庆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人是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一旦行人在高速公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后果都会比较严重,且行人一般都要承担责任,因此千万不要上高速公路行走。(记者 杜海 实习生 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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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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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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