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台州4月2日电(记者 古其铮)一组浙江温岭警方带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的图片引发了巨大争议,被指警方此举有游街示众之嫌,日前记者联系到温岭警方,警方回应称并无此意。
3月25日,浙江温岭一去年11月曾被盗窃上百万元的珠宝店被一蒙面歹徒抢劫,案发现场,一个蒙面男子突然持枪闯入店内,控制住在场人员后,迅速砸破一个柜台的玻璃后取走大量金器,放入随身携带的一个挎包后逃离现场,整个过程不超过两分钟。
此案经报道后在当地乃至全国范围内引起恶劣反响,温岭警方高度重视,抽调200名警力组成专案组,悬赏5万元征集破案线索。
经温岭警方连续53小时侦查,3月27日晚在松门镇抓获抢劫陈大福珠宝店的蒙面劫匪赵鑫展,并缴获了他作案时所用假枪。
警方快速破案,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3月28日,温岭警方押解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当时聚集了众多群众前去观摩,一时间街头路人如潮。
此举被指警方押解犯罪嫌疑人游街示众,当日温岭各论坛出现关于此问题的热烈讨论。有人认为“依法治国的今天居然还出现了犯罪嫌疑人游街的闹剧”,也有指出“司法程序是嫌疑人指认现场,但民众反应的是有变相游街示众之嫌,政府在扬公安之神威灭暴徒之气息赞公安破案之神速的同时也应不忘法冶国家的法律准则”。
4月1日,记者联系到温岭警方。温岭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副陈秋高告诉记者,警方完全没有押解犯罪嫌疑人游街示众的意思。因为此案在当地一起巨大反响,当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时,嫌疑人指认现场时司法程序,嫌疑人作案影响巨大引来围观人众多,为了安全警卫人员增多,是很正常的。
陈秋高告诉记者,当时警方并未向外公布消息,群众都是自发前来观看,若提前有安排,那么珠宝店门口就应该竖起庆祝破案之类的横幅了。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国华表示,关于这件事,现在只能说警方只是在按照通常的方式开展工作,并无违法之处。但是,从制度建设的层面来看,问题还是有的。根据立法精神,刑事侦查是不公开的,甚至是保密的,否则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为什么只能问罪名不能接触侦查阶段的案卷?因此,有必要制定明确的规则,使侦查不公开原则落到实处,以最大可能避免对公民权益造成损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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