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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非法贩运野生动物 河南交警收保护费后放行(3)

2011年04月07日 11:03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交了那么多保护费,仍然大有赚头”

  环保人士称,滥捕、滥吃野生动物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公害和“国耻”

  3月24日,记者乘出租车来到武汉白沙洲农产品大市场。

  在该市场水产区,记者查访了数排门面,没有发现青蛙等野生动物出售。傍晚时分,记者欲乘车返回武汉市区,交谈中,出租车司机得知记者来意,不禁笑了:“没有熟人引路,你怎么可能接触到真实情况?”经他介绍,记者辗转找到一个曾在水产市场进货的饭店老板。

  该老板说,现在市场管得严多了,正常情况下很难见到野生动物,有的在黎明三四点成交,有的则在市场附近的农家出货。他说,青蛙、野兔等的价格,从被捕猎到食客入口,层层加利,最后能翻几倍甚至几十倍。“别看货主在收费站交了那么多保护费,仍然大有赚头,因为费用都加到了食客头上。比如,一只青蛙,若按只论价,捕猎者最低毛把钱就卖了,到食客嘴里,光两只腿就卖一两元钱;一只斑鸠,捕猎者一两元钱就卖,到食客那里,可卖8至15元。”

  饭店老板答应次日凌晨带记者去买青蛙,但却爽约了。媒体此前暗访,这里不仅卖青蛙,甚至夜鹭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也有售。

  1999年,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曾公布了一份调查报告:21个大中城市中,近半餐厅经营、近半城市居民吃过野生动物。

  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创始人之一、理事长杨东平,数年来一直关注于斯,他认为滥捕、滥吃野生动物,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公害和“国耻”。“面对野生动物每日每时在人们口腹之中的大量死亡,我们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杨先生疾呼。(大河报 记者刘忠文张鸿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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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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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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