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涨兴县的平某夫妇想领养一名女婴,但他们却没有走合法途径,而是通过中间人,以7000元从人贩手中购买一名女婴。4月5日,平某夫妇带着买来的女婴准备回家时,在南宁火车站被警方查获。
当天上午10时25分,南宁车站派出所民警在南宁站安检口对进站旅客进行安全检查时,一男三女引起他们的注意:这4名旅客携带行李不多,带有一名女婴,令人奇怪的是,女婴的啼哭让4人惊慌失措。民警于是将他们请到值班室进行调查。
经查,4人的男子叫平某,31岁,其他3名女子分别是30岁的张某、45岁的李某和55岁的李某某。其中,平某和张某系夫妇,均系河北省沧州市涨兴县人,原籍广西灵山县的李某和平某夫妇同村。
平某夫妇交代说:女婴是他们在南宁市中华路某旅社以7000元钱从李某、李某某手中买来的,准备带回家自养。李某某承认女婴是她4月1日在灵山县陆屋镇,以3000元钱从一名中年妇女手中买得,然后通过李某介绍,将女婴转手卖给平某夫妇。
目前,女婴已移送福利部门安置,平某等4人移交灵山县警方进一步审理。 (张庆亮)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