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驾驶员:摩托车无证驾驶应负全责
“这个帖子基本符合当时的现场情况。”今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了邓先生。他说,帖子是一个朋友写的,后来才知道发到了红网。因为一件小交通事故搞到那么晚,而且感觉没有得到公正的处理,心里很委屈,“不过,我是对事不对人。”
说着,邓又向记者描述起当时的情景,那天17时50分左右,下着雨,当汽车由东往西刚行驶不到10米时,他发现正前方有个影子,一辆摩托车由南往北横穿马路,等他踩下刹车,已经撞到摩托车。
经询问,摩托车上人员没有受伤,不过两辆车有些损害,汽车曾整修过的保险杠也掉了。“我看我车子的修理费也要好几百块。”邓心想,但没等他说出来,对方已提出让他叫保险公司来赔偿,称汽车撞了摩托车,应该邓赔偿。
邓认为,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应该有个依据来作出判断,所以就打了122报警。他认为,摩托车无证驾驶,违法在先,按常理违法在先而引发起的问题,违法者理应付该有之责。而且根据有关法规,也只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分,摩托车也属机动车,而且穿行马路也要让直行。而目前,汽车与摩托车事故发生事故,往往多认为是汽车的责任,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
而针对帖子上称陈警官接对方当事人朋友的电话,邓表示也是他朋友看到的。
他说,发此帖的初衷不是针对人,而是摩托车与汽车发生事故,是否应都按机动车处理?无证驾驶要不要负全责?并希望听听网友的意见。
摩托车驾驶员:女友父亲确实是某局的领导,但汽车司机本人是警察
摩托车驾驶员谭某今天也向记者讲述了当天的情况。他今年6月大学才毕业,后座是他女朋友。当时,他准备穿过马路,开始时没看到汽车在动,哪知刚骑出去就撞上了。
事发后,由于下雨,他就叫邓到边上的屋檐下协调,而邓以为他不想和他谈。然后,邓就打电话叫来交警。
对于赶来第一批交警,谭提出,邓也是警察,他是直接打电话给那位交警的,所以让他负全责。在现场,他曾要求交警调出现场视频再做处理。
对于这个问题,邓觉得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他只是一个驾驶员,不管是谁是何种身份,都不应该拿来影响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因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是否直接打电话给交警,邓表示122有接出警记录,完全可以证明此事。
“我的女朋友今天仍没有上班,脚踝上还贴着纱布。”谭说,他女友的父亲确实是某局的领导,但是他不认识什么“肖书记”。并称,女友受伤的事,到现在还不敢告诉她的爸爸。
谭说,事发后,他就给在湘潭做生意的舅舅打过电话。对于此事的现状,他希望能够协调解决,不要把事情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