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中队:双方都有托关系,但并不影响公正处理
今天下午,负责处理此事的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岳塘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杨军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当天接警后,主班民警赵雨湘立即赶去现场,122总机通知陈警官(应邓要求,隐去名字)去后,他在勘查现场的过程中,邓、谭均通过关系找到领导打电话给陈警官,陈均向各位领导汇报了事故情况及后果损失,并表示一定公正处理。因双方当事人现场不能达成调解,交警暂扣凭证和肇事车辆后撤离了现场。
对于网帖和当事人反映处理结果前后的变化,该中队表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在处理中是个原则问题,所以勘查事故民警不可能在现场表示当事人的具体责任,只能指出当事人在事故中有没有违法行为,是否要承担事故责任等。
对于这起交通事故,该中队事后审查事故记录及现场照片认为,谭驾驶摩托车行驶时未主动避让直行车辆,邓驾驶轿车虽是直行,但雨天行车且交通视线良好的情况下,在摩托车掉头行驶的驾驶动作完成大半的情况下,仍车头与摩托车相碰,其安全驾驶的义务也未完全做到,所以根据交通事故中的违法原因与事故后果的因果关系的事故责任划分原则,中队认为谭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邓承担次要责任较为合理。
对于邓提出的无证驾驶是否负全责的问题,陈警官表示,无证驾驶不是事故的全部原因和根本原因,所以要综合分析。同时,陈警官说,他在现场只接了机动车副驾驶座人的电话,没有接过摩托车当事人及朋友的电话。不过,陈警官表示,他在处理事故时,接当事人电话也有不对。
这几天,由于种种原因,这起事故的双方尚未达成调解,红网也将继续关注此事。(见习记者 廖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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