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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掀行政诉讼败诉问责风暴 追责到人须常态化(2)

2011年04月08日 11:33 来源:半月谈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行政败诉激增,不追责不行

  其实不光是温州,浙江其他地区“官败诉”现象也有增长趋势。宁波江北区法院副院长傅善德说,2008年到2009年该院审结的97件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共败诉18件,败诉率为18.6%,比之前六年行政机关平均败诉率15.5%有所上升。

  为何“官败诉”现象呈现增多趋势?相关人士表示,有三个深层次的原因。

  一是“擦屁股”思想作怪。多数败诉案件是庸官惰政行为造成的,一些干部“把自己的屁股擦得很干净”,不愿扛责任,得罪人,因而能拖就拖、能耗就耗、能不办就不办。加之许多事情的行政执法牵涉到多个部门,败诉往往涉及几个相关部门。

  二是行政败诉与责任人脱节。有些干部认为,行政官司一旦败诉,只会是国家赔钱,自己不用掏腰包。政府形象受损害,看不见、摸不着,不影响自己的名声。因此无所谓,从而导致一种恶性循环。

  三是“官本位”作祟。一些行政单位的领导或经办人的“父官子民”传统观念严重,耍“大爷做派”,有事可以“摆平”一切,骨子里没把群众放在眼里。一旦与群众发生矛盾,动辄放言:“你去告吧,我不怕!”这一心态和行为激化了干群矛盾,逼迫群众将行政单位推上被告席并“扳倒”衙门。

  追责到人须制度化、常态化

  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王靖高表示,追责制主要是针对因主观因素造成的行政败诉的追责,它对防止主观行政不出错、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尊重法庭、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促进作用。

  全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特聘法学教授孙笑侠认为,温州的问责风暴是个有益尝试,它有效形成“三挂钩”:把行政首长的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直接挂钩,不再像过去那样自己拍板、出事让别人顶;把行政首长出庭的选择权同他的行政职权直接挂钩,今后谁不出庭可处理谁;把被告机关败诉的结果与办事人责任挂钩。

  “这样带来的好处是,可把追责的压力转换为责任,使官员办事更细心、更关注规则和老百姓的权益,也关心自己的利益;可鼓励、促进官员积极出庭应诉,而不是强制出庭;可更有效地促进政府人员依法行政。这对全国各地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孙笑侠说。

  然而,当前行政部门负责人轻视应诉仍是普遍情况。温州乐清法院副院长鲍潇舲指出,辖区内部门负责人出庭情况很不理想,出庭比例很低。这种情况既损害了司法权威,更影响行政机关自身形象,应引起重视。对此,业内人士认为,除了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之外,还必须借助制度促使行政部门负责人提高重视程度。

  宁波江北区法院院长周兴宥认为,虽然行政机关负责人日常工作繁忙,不可能、也不必要每个案件都亲自到庭参加诉讼,但可以委派主管的副职参加庭审。同时,要形成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制度,即对每年发生的第一起案件或者重大典型案件,一把手必须亲自到庭。

  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一可以直面了解行政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二可以直观了解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重点;三可以有针对性地促进本部门依法行政,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

  浙江德清法院院长赵震表示,应该将行政诉讼审理结果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对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优秀执法人员或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越权、失职、失察、滥用权力、行政不当的执法人员要追究责任,做到奖惩分明,切实将追责制常态化。(记者 裘立华 张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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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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