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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矿工退休金每月仅86元 治尘肺遇维权困局

2011年04月11日 08:40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八旬老矿工退休金每月仅86元 治尘肺遇维权困局
老矿工丁吉昌。
入院通知书和退休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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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尘肺,在中国所有职业病的发病率中排名第一,一旦发病患者难以治愈。淄博作为山东典型的工业型城市,在经济社会近年来长足发展的同时,尘肺病人问题凸显,其患者数量约占全省三分之一。目前,淄博在尘肺等职业病防治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遭遇了何种困局?作为尘肺病人,他们的维权又有着怎样的历程?本报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4月7日13时,实际年龄82岁的丁吉昌刚刚吃过午饭。他只吃了半个馍,自己摸摸肚子还有点空空的感觉,这是几年来他每天吃饭的状态。

  因为丁吉昌知道,他的肺里已经堵满了“灰尘”,一旦吃饱就会把自己憋死,他的一个弟弟就是因为这样去世的。

  严格意义上讲,丁吉昌只能是“疑似尘肺”者,因为他没钱去住院做诊断。对于丁吉昌来说,自1985年从煤矿退休直到今天,他每月的退休金一直是86.88元——82岁的他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煤矿中干了16年,每每想起这些,他肚子里空空的感觉,远甚于从来不敢吃饱饭。

  曾经当矿工的幸福

  4月7日,本报记者来到淄博市博山区丁吉昌的家中,村北不远处,就是老人曾付出青春和血汗的八陡煤矿,煤矿下辖各煤井早已关停。

  每个人都有青春的过往,在老人1956年的省供销社淄博陶瓷批发社工作证上,丁吉昌英俊、潇洒,与如今两鬓苍苍、弯腰驼背的样貌截然两样。

  在批发社工作一段时间后,丁吉昌1969年转到了镇办企业八陡煤矿。据老人回忆,由于生产发展对煤炭资源的急需,在矿上工作的丁吉昌当时收入还算较好,加上老伴也在煤矿工作,丁吉昌当时对自己的生活和收入还算满意。

  这样从1969年到1985年,丁吉昌在八陡煤矿的新生煤井工作了16年。1985年,其退休时矿上给其定的退休金为每月86.88元。连丁吉昌都没想到,每月86.88元的退休金竟然一直领到现在。而记者查询发现,八陡煤矿下辖的新生等煤井直到2005年才在当年整顿小煤井的风潮中关闭。

  难以确诊的职业病

  其实,早在矿上干活时,丁吉昌就觉得自己整日里呼吸难受,但自己一直没有当做“大病”治疗过,而在年岁渐高时,已经慢慢感觉“肺”不是自己的了,呼气吸气时鼻孔里就像塞着一团棉花。

  在丁吉昌的床上,记者看到了两个枕头叠加的超高枕头,用老人的话说就是不能枕矮了,而且晚上都得侧着睡,自己已经多年没有仰头睡过觉了,等到阴雨天或者天气骤凉,侧着睡、趴着睡都不行,就只能整夜坐着。

  如今一到冬季,老人就不敢在老宅子里住,因为他也知道一旦感冒,对别人来说也就咳嗽两声的事儿,对自己来说可能就是“要命的感冒”。

  2009年年底,实在受不了昼夜痛苦煎熬的丁吉昌到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做检查,对方开具了“住院通知书”。在该通知书上,记者看到丁吉昌被初诊为疑似职业病人。“其实,医生说的很明白,就是尘肺,但是要想确诊开诊断证明书就要住院。这需要缴纳12500元的住院费用,我每个月只有86元的退休费,实在缴不起。”

  艰难的维权路

  丁吉昌和家里人都明白,自己的这“痨病”是受煤矿工作所害。

  “井下就是四块石头夹一块肉,从井口下去100多米深才是工作的坑道,只有1米多高,人在里面只能弯着腰。我是负责放炮的,一天要放几十眼,里面连风车都没有,只戴着个口罩,一放炮全都是粉尘,根本没法呼吸,我们在里面都憋得尿下。”描述其当年的工作环境,丁吉昌的话语很简单。

  然而,自认为在镇办煤矿发展中出了血汗的丁吉昌,在被医院定性为疑似职业病后,在为自己维权时陷入了困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但2005年,八陡煤矿下辖的新生等煤井因整顿小煤井被关闭,后煤矿的部分资产被承包,但只用以发放如丁吉昌等老工人的退休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记者走时看到老人抽屉内的药盒,其中最常用的为氨茶碱,老人说也就五六块钱一盒。

  一对矽肺兄弟的维权路

  艰难取证 讨不来钱

  这是一起尘肺职业病患者维权之路,3月23日,淄博淄川区法院刚刚进行了开庭审理,这对矽肺(尘肺病一种)兄弟的代理律师和亲属,在法庭上等到的不是用工方的道歉,而是对方的围攻和谩骂。

  从被确定为矽肺患者,到劳动仲裁,再到民事诉讼,时间从2009年11月转眼跨至2011年4月,这对矽肺兄弟的维权之路可谓“费尽周折”,至今他们也没有拿到一分钱。

  辞工多年后

  才发作的矽肺病

  4月8日,坐在记者对面的济南中正荣凯法律服务所律师田洪祝向记者谈起这宗典型的职业病维权案件。

  当事人为亲兄弟俩,一个叫季廷杰,一个叫季廷志,今年刚好都40岁,根据兄弟俩说法,季廷杰自2003年10月至2007年6月在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的一处耐火材料加工厂从事石子粉碎的工作,季廷志的持续时间是2003年7月至2004年7月。就像很多打工者一样,兄弟俩跟这间工厂的关系就是口头约定,“我打工,你付钱”。

  两人先后辞工的几年内除了觉得呼吸不顺畅外,并没有发现明显的病变。直到2009年的10月份,首先是季廷志总是觉得胃里有问题,去检查时却被告知怀疑得了矽肺病。与季廷志有相同工作经历的季廷杰也被建议做鉴定。

  被逼着偷偷录像

  当从业证据

  当时被诊断为疑似矽肺病,但要想确诊则需要患者的职业史。兄弟俩来到曾经打工的单位,但对方的负责人拒绝为两人开具相关职业证明。

  后来,心细的兄弟俩将其举报到了职业病的主管部门之一淄川区卫生管理部门,卫生执法人员对工厂负责人进行询问时,该负责人在执法文书上承认季廷杰在此工作过一段时间,对于季廷志则表示“忘了有没有这个人”。

  为了证明自己的职业史,兄弟俩在讨要所欠工资时,偷偷录下了工厂负责人的言谈,在这其中,该负责人也承认季廷志也曾在该工厂工作过。

  有了卫生局的执法文书和录像证据,季廷杰和季廷志两人经过努力最终得以作了职业病鉴定,季廷杰被省职业病医院诊断为矽肺二期,季廷志被诊断为矽肺三期。

  在2009年11月25日做出职业病鉴定后,他们才开始真正走上艰辛复杂的维权之路。

  难走的伤残

  鉴定劳动仲裁路

  田洪祝告诉记者,在被确诊为患有矽肺病后,两人要想索赔就需要做劳动伤残能力鉴定。但这里劳保保障部门要先确定为工伤或者职业病,且这里的职业病是需要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而非卫生部门确定的职业病。

  于是,兄弟俩以及代理律师开始寻找能明确劳动关系的证据。“我们后来将此事举报到劳动监察部门,但对方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原因是劳动监察部门查到打工的工厂没有工商执照,严格意义上说该工厂实际上根本不存在。”

  不过,劳动监察部门在不予受理决定书上的几个字帮助了他们,“上面称是属于非法用工。既然这样,就是确定了劳动关系,那就是非法用工的劳动关系。”

  2010年1月15日,淄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等级鉴定,一人为三级,一人为四级。在共分十级的伤残鉴定中,这已经属于重度序列了,像双腿截肢的案例往往只会评为五级。

  有了伤残等级鉴定后,他们寻求以非法用工的问题申请劳动仲裁。2010年8月24日后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却作出决定不予受理,原因是他们告的工厂没有工商执照并非是明确的单位。根据国家《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里面只规定了单位的赔偿义务,而没有确定个人的赔偿义务。也就是说,兄弟俩所告的是没有义务的法律主体。

  于是2010年9月份,兄弟俩和代理律师最终只能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将工厂的两名负责人告上法庭,合计索赔100余万元。然而,即使官司打赢了,兄弟俩能顺利拿到这笔钱吗?(记者 孙珂 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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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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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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