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披露的腐败案件中,较多的是“59岁现象”:一批有权势的人在临近退休时疯狂敛钱。而当人们对“59岁现象”不再陌生时,贪污犯罪年轻化的“35岁现象”又悄然登场。昨天,记者从西城检察院获悉,“35岁腐败现象”出现,年轻干部犯罪涉案金额数额较大,腐败年轻化问题不容忽视。
据西城检察院调查,2005年至2010年间,该院反贪局立案受理的35岁以下职务犯罪案件有18件22人,占立案总数139件的12.9%。
35岁以下的职务犯罪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他们大多刚成为部门的领导,大多是处级以下干部。二是涉案金额数额巨大,大案、特大案多。在该院办理的18件案件的22人中,涉案金额在百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就有7件8人;大案有8件10人。大案、特大案占了总数的83%。年轻干部犯罪涉案金额达到了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三是犯罪分子文化程度高,手段高技能、高智商。四是主要集中在贪污和受贿两个罪名。五是年龄小,胆子大,一次性受贿数额越来越大。六是国有企事业的青年干部是职务犯罪的高发区域。(记者 武新 通讯员 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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