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在广州火车站将发生爆炸事件,湖南男子周某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刑8个月,离开看守所后,他称自己被同仓打至骨折却没有及时获得医治而四处信访,在一次信访中情绪失控,大闹信访室,他又因此被劳动教养一年半。
“我因犯罪才被判刑8个月,却仅仅因为打砸信访局物品就被劳动教养一年半,不能让人接受。”他状告广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官司日前在越秀区法院开庭审理。
谎称“广州站爆炸”领刑八个月
周某来自湖南长沙,今年38岁,有语言障碍,说话十分吃力,行动也不甚利落。记者了解到,2007年6月5日,周某先后两次匿名从湖南长沙火车站公用电话拨打广州市公安局110台,谎称6月6日中午广州火车站将发生一起严重爆炸事件。广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此电话后即将警情通报越秀区、天河区公安分局,指令各区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巡警大队、火车站周围派出所各警区等下属单位密切注意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6月7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将被告人周某抓获归案后才解除指令。
2007年12月,周某被指控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信访闹事又被送劳教一年半
2008年2月6日,周某刑满释放。之后,他不停地信访。他称2007年7月19日在越秀区看守所被其他在押人员一脚踢断左胸肋骨,但却没有对他进行有效治疗,至今伤情也没有完全治好。
2008年4月和6月,他分别接到越秀区公安分局和广州市公安局的信访告知单,回复称其在看守所被人踢断左胸肋骨没有事实依据。
“2009年8月18日上午,我一气之下来到越秀区公安分局信访办讨说法,一时情绪失控,动手把信访办指示牌撕了下来,后来又把一堆杂志拖到地上还踩了几脚。”周某说。
周某失控之举又受到处罚。2009年9月7日,广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对周某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的决定。(杨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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