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特殊的协商会议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幸福路某单位二楼会议室里举行。
会议召集方为乌鲁木齐市幸福路街道办事处。与会各方分别是:乌鲁木齐市幸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负责人、幸福驾校工会主席、幸福驾校51名职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幸福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另外19家列席会议并观摩的企业代表。百余号人坐满了偌大的会议室。
会议的主要议题之一是,在企业工会组织的牵头和协调下,与企业就赢利分配、员工工资等问题进行面对面的集体协商。
此次协商会,工会方面的代表是:幸福驾校工会主席吕红霞和两名驾校职工;企业方面代表为:幸福驾校校长曾彦翔、董事长曾开发和另外一名股东。
协商工资涨幅
“我代表职工提出,企业在盈利增加10%的基础上,应该拿出5%的资金,为员工涨平均工资。”协商会一开始,吕红霞就提出了涨工资的标准。
“企业盈利好的情况下,工资肯定应该涨,但是有两个问题不能忽视:一是企业盈利能不能增加10%?二是如果达到了,拿出5%用于涨工资,那么企业今后的发展就会因为投入不足而缺乏后劲。”曾彦翔有些为难地说。
曾彦翔的表态让现场突然变得很安静,职工们都在观望着吕红霞等代表的反应。
“好吧,我们让一让,降到4%,大家觉得怎么样?”吕红霞向职工们询问。
“行……”现场回答的声音有些参差不齐。
“这几年,驾校的学费一直没有涨,大家都知道,油价、维修成本一直在增加,4%也还是太高了,确实难以接受。”曾彦翔说,“这样吧,我们各让一步,3%的盈利用来涨工资还是比较合理的,你们能否接受?”
吕红霞和代表们商议后,表示同意。
盈利分配的问题谈妥后,吕红霞就“增加底薪”的要求,继续与企业开始协商。“目前,幸福驾校的基本工资为1000元,希望企业能将基本工资涨到1200元。”吕红霞提出。
“根据乌鲁木齐现行的劳动保障制度,最低底薪是800元,幸福驾校是1000元,这在同行业已经是比较高的了,也超过了乌鲁木齐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曾彦翔说。
双方各自陈述理由,几番协商之后,最终商定:底薪每人增加50元。
工资协商与瓶颈
2000年10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计划预计在2012年前,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基本依法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由企业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代表,出面与企业集体协商员工工资问题。
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2011年3月上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转发〈自治区总工会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新疆将着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大力提高建制覆盖面,实现2011年达到70%以上,2012年达到80%,2013年达到90%,力争2014年底全覆盖的目标。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发现,《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虽然赋予了工会代表职工进行协商的权利和义务,但在很多问题上,工会的境地却有些尴尬。
乌鲁木齐基层工会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工资集体协商制的初衷是让职工学会自己维权,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现实中企业基本上一直处于强势一方,员工往往是弱势一方,加之个人能力参差不齐,注定会存在“不会谈、不敢谈”的现象。而同时,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国内企业的工会组织都是挂靠于企业,工会领导大多也是企业相关负责人,他们既要帮员工呼吁,又得顾及企业利益,一时间,工会组织的角色似乎有点尴尬。
“员工不敢谈,企业不愿谈,这是目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难点所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民主管理部副部长赵多新说,“企业以盈利为目的,很多老板还是本着缩减成本的原则,不愿提高员工工资待遇,而职工又怕提出意见会丢了饭碗,缺少相关政策、法规支持,这就是改革中遇到的‘瓶颈’。”
2011年3月10日,乌鲁木齐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乌鲁木齐市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并将于4月18日进行立法听证。与此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预计也能在年底前出台。
对于法规的出台,赵多新认为,“有了法律保障,局面将大有改观”。
本报记者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傅翔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