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也许会选择停车报警而不是逃离现场。昨日(12日)凌晨,长沙市香樟路与韶山路交会处发生一起车祸,车主小晖(化名)在驾车导致一死一伤后选择肇事逃逸,事后3小时左右,他在父亲、妻子陪同下到交警部门自首,但此时后悔已晚。
撞倒人后他逃离现场
昨日(12日)凌晨1时30分许,在香樟路和韶山路交会的丁字路口,40岁的陈女士和一位男士正准备穿过马路时,一辆黑色的天籁小轿车突然冲过来,当场将两人撞倒在地。见两人在地上无法动弹,车主小晖随后驾车逃离现场。
两人随后被120急救车送往附近的长沙市中心医院,此时,被撞男士已经不治身亡,而陈女士送到医院时已经意识模糊、神智障碍,且头面部、双肺因车祸出现大面积挫伤,脊椎椎体骨折。据该院急诊医生龙勇介绍,目前,陈女士仍未度过危险期,还需进一步观察。
肇事后千万别抱侥幸心理
车祸发生后,雨花区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经现场勘探摸排,确认了肇事车主的身份后,警方与犯罪嫌疑人的亲友取得联系,建议他们劝说车主自首。昨日(12日)凌晨4时许,在爸爸、弟弟、妻子以及朋友陪同下,小晖选择了自首。“犯罪嫌疑人是否涉嫌酒后驾车还不清楚,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尽管与普通的交通肇事案相比,在亲人、朋友劝说陪同下自首的并不算多,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而逃逸,立即停车、保留现场、抢救伤者、报警处理才是正确之举。”交警提醒。(记者 匡春林 实习生 钱娟)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