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角色同一个梦想
有言道,“学而优则仕”。2005年5月,留校教学的王利明接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2008年9月上旬,经教育部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开始在校内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选拔两名副校长。经过组织推荐、群众推荐,资格审查,述聘报告,现场答辩,校党委常委会讨论,不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公示拟任等环节,至当年12月初,王利明被任命为该校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建立71年来首次从校内公开竞聘产生的副校长,主要负责学生事务管理、本科教学等相关工作。
他大力提倡民主治院的现代理念。在担任法学院院长时,王利明每有重大事情,他都会召集几位副院长、书记、各学科带头人、教研室主任一起讨论。他喜欢营造一种民主氛围、家庭氛围,让大家感到畅快、受尊重。
1998年,王利明当选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2003年与2008年,又分别当选为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并是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他说,我自当选为人大代表以来,参与了一些法律的制定、讨论工作,使自己有幸能够为国家的立法献计献策,也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可以说是我人生中重要的经历。“一方面,参与立法促进了自己的理论研究与立法、司法实践的进一步结合。另一方面,开拓了自己的研究视野,能够掌握立法中的实际问题和第一手资料,我经常带着这些问题进行研究,使自己的研究更具有针对性。”
众多的社会职务带来繁多的会议和公务,占去了王利明很多的时间。即便如此,王利明也从未放弃过学术研究。
“我现在大概要用一半多的时间做管理,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做学术,哪怕有点滴的时间我都要把它利用起来,利用参加会议的空隙看看书、写东西,再就是利用晚上的时间,还有一部分时间在全国人大参与国家立法工作。我还要抽出时间讲课。”王利明表示,自己要设法尽量多给本科生讲课,“我喜爱教师这个工作,并始终认为这是我真正的本职工作。不管我挂了什幺头衔,首先我是一名教师,不能丢了自己的本色”。
针对目前学术界以单纯著作、论文数量衡量学术水平的现象,王利明认为,应当看到,学界的确存在着一些浮躁现象,我国法学研究成果的质量有待提高,具有标志性的成果不多,普遍存在着原创性不足的问题。他强调,必须倡导严谨求实的学风。一个法学家,如果不进行艰苦、深入、理性、客观的学术研究,不能发表有价值的、原创性的学术研究成果,而仅是注重一些形式的东西,或者整天忙于出席各种会议、提出一些大而空的口号,显然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在许多时候,学术研究成果的质量取决于很多因素,也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能经常发表有重大价值的学术研究成果,但没有耕耘一定没有收获。法学家的责任,首先应当是通过严谨治学为社会提供创造性的学术成果。
他说,尽管治学需要兴趣,甚至很多时候兴趣本身就是一个强大的动力,但满足个人的兴趣绝不是作学问的终极目的。学者应该常怀报国之心,治学应以国家民族的利益追求以及学术的发展为己任,这样的治学才具有持久性与永恒性。文/本刊记者 余玮 杨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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