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3日电 据司法部网站消息,司法部12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在全国监狱劳教系统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强调,切实加强监狱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狱劳教工作管理水平,提升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素质,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劳教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监所持续安全稳定,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吴爱英指出,监狱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事关监狱劳教事业全局。开展监狱劳教系统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监狱劳教工作改革发展、全面提高监狱劳教工作水平的内在要求,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保持监所持续安全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坚持素质强警、提升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战斗力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提升监狱劳教工作整体水平,促进监狱劳教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吴爱英对开展全国监狱劳教系统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
——要切实增强规范化管理意识。全面加强监狱劳教规范化管理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要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省部级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学习规范化管理相关知识,使广大干警熟练掌握从事本职工作必须的基本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把规范化管理意识内化为每一名干警的行为准则。
——要切实规范监所执法。规范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完善具体细密、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将各个执法岗位、执法环节的执法行为都纳入规范之中,确保每一项执法行为都有据可依、有所遵循、统一规范。
深入推进狱(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
——要切实规范教育改造。规范思想、文化、技术教育,大力加强罪犯劳教人员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道德、时事政治和法制教育,大力加强文化教育,大力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切实加强罪犯劳教人员出监(所)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使罪犯劳教人员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增强法制观念,掌握劳动技能。加强心理矫治工作,规范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程序,提高心理矫治水平。规范劳动教育,充分发挥劳动在改造罪犯劳教人员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开展综合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安置帮教建议,巩固教育改造成果。
——要切实规范狱(所)政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四项机制,健全完善集管理、防范、控制于一体的监所管理体系。规范对罪犯劳教人员的直接管理,加强罪犯劳教人员行为管理,促使罪犯劳教人员自觉矫治恶习,培养良好行为习惯。规范生活卫生管理,坚决杜绝狱(所)内重大疫情的发生。
——要切实规范设施和经费管理。规范安全警戒设施设备建设和配备,筑牢物防屏障。完善监所功能,做到监所功能完备、区隔明显、设施规范。规范经费管理,健全完善经费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基本支出标准,确保经费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要切实健全完善监狱劳教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制度立、改、废工作,使制度覆盖到管理工作的所有方面、各个环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个岗位职责,明确各项工作的程序和标准,健全完善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有机协调机制,确保工作高效运转。
——要切实规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管理。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思想政治素质。规范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凡进必训”、“凡晋必训”、“定期轮训”等制度,努力构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的长效机制。规范警力配置,大力精减机关科室人员,减少管理层级,确保警力配置在改造一线。规范警务管理,严格执行“凡进必考、省级统考”制度,健全完善任职资格条件、岗位职责规范和考核评价标准,严格执法考评和执法责任追究。规范警务督察,切实加强对警容风纪、关键要害岗位、重点环节的专项督察,督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依法履职。要坚持从严治警,严格执行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双六条禁令”;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干警解决好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吴爱英最后强调,要加强对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领导。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要把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摆上日程,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深入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全面提升监狱劳教工作规范化水平营造良好氛围。要以规范化建设为载体,统筹推进监狱劳教各项工作,健全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和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全面提升监狱劳教工作水平,推进监狱劳教工作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