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爆出的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天价酒单”,价格最高达到一瓶238000元,让人咋舌。虽借口“非油品”经营项目,但却不见有售,想必是聚餐饕餮掉了。
而同时,另一个“最牛工资单”,也成为热点:同样是国有企业的河北沧州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15天年休假工资多达6万元,而当地平均工资才为每年39600元。这两件事,再次触动国企利润分配的话题。正是国企利润分配的不合理机制,给“天价酒”、“最牛工资单”写下“背书”。
去年4月,人民网“人民时评”栏目,就刊发了一篇题为《谁来回答“国企赚的钱都哪儿去了?”》的评论。今年两会前,国新办的一次新闻发布会,对此作出“隔空回答”:2010年央企获得利润1.1万亿元,其中上缴比例最高的资源性行业及垄断行业也仅上缴税后利润的10%。
国企利润的分配,涉及当前的收入分配问题,涉及某些领域的垄断问题,自然会让人注目。实际上,利润如何分配,也是国企进一步改革需要回答的问题。在某种程度,利润的分配不仅反映着、也决定着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
从改革开放之初的“利润留成制”到之后的“利改税”;从“承包制”到1994年的“税利分流”,30多年来,政府和企业间利润分配的方式,贯穿“国企改革史”,而这也是“改革开放史”重要的一笔。
应该说,目前实行的“税利分流”,在征收一道所得税之后,国家再以国有股分红、税后承包上交利润、租金等形式参与利润分配。既有利于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又能使国家财政收入随着企业利润的增加而增长,是理顺国家与企业利润分配关系的方向性选择。这一制度安排下,去年央企红利上交10%、5%,而今年起比例将提升到10%和15%。
然而,在国企利润越来越丰厚的情况下,利润分配的问题,也不断让人诟病。2007年,中国平安董事长拿到6500万元年薪,之后的各种限薪令都遭到“深度围观”;“行业间工资收入差距最高达15倍”的调查,让人窥见国企毫不省俭的“人力资源成本”;而类似“天价酒单”、“最牛工资单”的事件,也并非罕见:“衡阳电力别墅群”、“中石油购房门”……无不折射出让人“羡慕嫉妒恨”的高福利。
这些问题,大多起于国企利润的分配。所以,对于“国企利润哪儿去了”的疑问,国资委负责人说是“通过投资形成了新的净资产”,民间却质疑这些赚到的钱,都成了高管年薪、人力资源成本、利润分配和变相福利。期间差别表明,除了“上交比例还会提高”外,还有很多应该突破的重点。
应该说,对国企利润分配的制度性安排,是一个关键。应该有专门机构,负责与企业协调,制定出利润分配方案,并负责监督和收缴国企分红。而这些分红,应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进行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统一起来。
对于国企利润的分配,还需要有激励和约束机制。国企有国家性质,也有企业性质,同样是利益主体,也曾出现过盈利却报亏损、亏损却报盈利的问题。这就需要对国企设置激励约束机制,在利润管理方面加大检查和处罚的力度。同时,也要规范国企收入分配机制,进行国企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改革、强化国企收入分配监督。
最后,还需扩大国企利润使用范围。当前,国企的利润,还是主要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等,而更重要的,是将部分国企利润用于充实社保基金、公共事业等用途,体现人民作为国有企业真正出资人的权益。
在国新办的那次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认为,“目前国有企业的状态并不是改革的重点,而是下一阶段改革的起点。”同样,在利润分配上,改革也还“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