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爆“公款购买天价酒”事件初步调查结果:
网帖曝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公款购买“天价酒”一事有了最新进展,记者昨天下午从中石化总部获悉,中石化总部党组已经决定,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停职配合调查,中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副总经理夏于飞临时主持广东分公司工作。
文/记者王飞
“天价酒”被廉价卖出?
“天价酒”曝光后,这批高档酒的去向一直成谜。昨天有消息称,“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已将442瓶白酒和59瓶红酒卖给了广州两个酒类专营商行。
根据中石化广东分公司的12张发票复印件,转卖对象分别是“广州天河某贸易部”和“广州市黄埔某酒业商行”,开票日期全部是2010年10月20日。其中8张开给“广州天河某贸易部”,“品名规格”写的是“白酒”,单价为1661元;7张“数量”是60瓶,1张22瓶,合计442瓶,总金额为734162元。4张发票开给“广州市黄埔某酒业商行”,“品名规格”是“红酒”,3张“数量”是18瓶,1张5瓶,合计59瓶,单价均为5327元,总金额为314293元。
根据发票“开票明细”,显示共向天河某贸易部出售茅台飞天360瓶,茅台30年16瓶,茅台50年24瓶,茅台15年42瓶。四种单价相差一两万元的酒,在发票上,“单价”却只有一个:1661元。
广东一茅台分销商告诉本报记者,去年10月份时,30年、15年、50年的茅台酒和飞天茅台的批发价分别是约9500元、5500元、20000元、900元,向天河某贸易部出售的这批茅台,当时的价值就高达118.7万元。相当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折价45万元卖给了第三方。
记者昨天就此事询问中石化总部相关负责人,对方未置可否,只是表示要等最后的调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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