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晚上,宿松县孚玉西路上发生一起车祸,该县农村合作银行河塌支行行长醉酒驾车将一名骑电瓶车男子撞伤后,欲离开现场,被围观群众制止。 4月2日,经抽血检测,汪国鑫的血中乙醇含量高达每100毫升195毫克,属于醉驾。目前,汪国鑫的驾照已被警方暂扣。
35岁的阜阳人付文超在宿松经营早餐生意。 3月28日晚8点左右,付文超骑电动车在行驶到宿松县孚玉西路“万家灯火”饭店门口时,一辆牌照为皖H88886的黑色帕萨特突然从其身后疾驰而来,哄的一声付文超被撞得人仰马翻。
据目击者介绍,当时黑色帕萨特轿车将付文超连人带车撞倒后没有刹住,又撞了付文超一下继续向前冲,在撞上停在马路上的一辆驾校教练车尾部后才停下,付文超当场昏了过去。
据目击者孙女士介绍说,出事后,黑色帕萨特轿车上下来一名男子,满脸通红,满身酒气。但撞倒人后男子没有第一时间救人,而是跑到附近的酒店打电话。一位好心的路人认出伤者后,帮忙打了付文超家人的电话并报警。这时有围观群众认出肇事者是宿松县农村合作银行河塌支行的行长汪国鑫。
大约过了20分钟,在伤者家属快要赶到时,汪国鑫突然开始逃跑,她和旁边的群众追了约50米才将其抓住,并交给了赶到的交警。
4月2日酒精检测结果出来,汪国鑫血中每100毫升乙醇含量达到了195.9毫克,属于醉酒驾车。
据了解,4月7日,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05医院检查付文超三处椎体压缩性骨折。目前,王国鑫的驾照已经被警方暂扣,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记者乔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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