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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撞伤环卫工后逃逸 “顶包者”抱3.4万元道歉(2)

2011年04月19日 08:56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肇事司机”说

  我是顶包人,惹事的是我姐夫

  下午5时许,记者根据“肇事司机”留给徐云文的电话打了过去。意外的是,易先生称自己并不是肇事者,肇事者是自己的姐夫。

  在电话中,易先生很愧疚,一直表示“很对不起,给对方造成了莫大麻烦”。

  易先生表示,哥哥目前在交警队接受调查。关于事发时的情况,易先生只说是姐夫很早就出门,“据说当时光线太昏暗了。”

  易先生表示,他们会尽力治好刘陆芬的伤。至于顶包的原因,他始终不愿谈。

  警方说

  这辆车像肇事车

  警方证实,昨日清晨5时36分,渝中区公安分局接110报警:从长江大桥往江北方向石黄隧道内有一环卫工人被撞倒。交巡警平台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肇事车已逃逸,现场留下了车的左后视镜。民警立即提取事故现场附近的监控录像。

  正在警方大力寻找肇事者的时候,昨日上午7时许,一名男子驾驶渝ARN×××的小轿车到交巡警一号桥平台报警:“我的小轿车在途经石黄隧道时撞到路沿。”男子姓易,他请民警按程序协助处理。

  撞到路沿也来报警?民警感觉有些蹊跷。

  民警看到了易某的车,该车的左后视镜脱落———这跟撞倒环卫工的那个车后视镜很像!

  民警警觉起来,随后对该车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除了后视镜脱落,车左前保险杠受损,左前挡风玻璃也破裂。

  肇事者下午投案

  经过与石黄隧道撞环卫工案的车辆遗留痕迹等的比对,警方确认该车即为那辆肇事后逃逸的车。

  民警转而对驾驶员易某询问案情。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易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

  易某交代,该车实际为姐夫夏某所开,他只是受委托前来处理。

  随后,民警要求夏某立即到渝中区交巡警支队接受处理。

  下午4时,夏某自行前往渝中区交巡警支队接受调查。目前,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渝中区交巡警再次提醒:

  交通肇事逃逸系严重交通违法案件,广大驾驶员行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注意安全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切莫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否则将为自己的一时糊涂付出惨痛代价。(朱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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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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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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