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乘坐火车,广播里都会多次传来广播员温馨的提示——打开水小心烫伤。然而,山西的崔先生却没想到,自己侧躺在硬座睡觉时,因为列车刹车,结果被放置在桌面上的一壶开水烫伤。而现在他每天都要花费两三千元治疗,根本无力支持,崔先生不禁发问——火车上被烫伤,究竟谁之过?
熟睡中滚烫开水浇面而来
崔先生4月12日从西安乘坐1218次火车前往福州,路途上颇为劳累的他侧躺着在硬座座位上闭目休息。就当火车即将到达我省建阳火车站时,因为火车一个刹车,崔先生随即感到一股热流往脸上浇来,“我当时被烫得一下子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崔先生说,原来是桌面上的一壶开水倒下后,直接浇到了自己的头上,而开水是坐在对面的小伙子小焦打过来准备用来泡方便面的。
从建阳转院福州治疗
被开水烫伤后,崔先生随即和小焦在建阳火车站下车,赶往当地医院进行治疗。到医院进行紧急处理后,崔先生被告知前往酒店休息,以便观察。然而崔先生到酒店不到一个小时,病情却突然加重,“脸上都肿了起来,满脸都是水泡”。
病情加重的崔先生随即再次赶回医院治疗,并于第二天和小崔赶回福州,转到协和医院治疗。记者昨日在医院看到,被烫伤的崔先生受伤情况颇为严重,脸部到颈部已经脱皮,耳朵也有发炎情况。
治疗费用中断,铁路方不愿担责
崔先生称,小焦自己回到福州后,先后两次给自己支付了3500元的治疗费,后面就再也没有支付了,“他说没有钱了”,而现在每天的治疗费用都要两三千元,自己已经是无力支持。崔先生说,自己曾向铁路部门要求赔偿,但对方表示烫伤的全部责任由小焦承担。记者昨日尝试拨打1218次列车曹队长的电话,但均无人接听。
小焦昨日接受采访时说,开水是因为火车刹车才倒下去的,铁路部门应该也有一定责任,自己虽然也想继续支付医疗费,但实在是没有钱了。由于两方都没有明确提出给自己赔偿,这让崔先生颇为郁闷。
福州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有关规定,承运人铁路运输方有责任、有义务把乘客安全、及时地送达目的地,安全是其首先要承担的责任义务,且承运人对在运输过程中的旅客人身损害是按照无过错原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法定事由,如旅客自身的健康原因、伤亡是旅客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等,承运人是不能免责的。
根据《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崔先生受到的损害是铁路运输方和小焦的行为直接结合造成的,依法属于共同侵权,二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崔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选择追究铁路运输方的违约责任或者小焦和铁路运输方的侵权责任。(海峡都市报 记者 施建华 包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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