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道德是以一种面目可疑的形象出现的。由于成长背景、文化素养、教育环境、社会经历、个人秉性的不同,每个人道德观念自然迥异。在那些游离于明文规定和约定俗成的社会准则之外的所有模糊地带,都充斥着各式道德律令。
所谓“道可道非常道”,说不清,道不明的道德,也适用此语。我们常说道德是底线的法律,而法律是高标准的道德。道德用于律己时,高于法律;用于律人,有时却酷于死刑。只因彼此道德口径不一,尺寸不同,我认为很自然的事儿,在你眼里没准就离经叛道、乖谬绝伦。最新代表,就是京哈高速救狗事件。
救狗还是吃狗,成了一个问题。其实,本不该是问题,也无关道德选择——只要不违法,每人都有各行其是的自由和权利。而反观围绕此事的舆论互呛,很多都夹杂着非理性的情绪暴力。“道德”二字,总若隐若现浮于其间。
其实,只要不虐杀不违法,吃狗真谈不上什么道德沦陷;倒是给馒头染色化妆,给猪“健美瘦身”,给食
品添加一系列神秘化学剂,才是真正的丧尽天良。
说到道德滑坡,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一个座谈会上,也强调了这一点。他是针对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而言。他强调要注重对社会转型期道德文化建设的研究。当下,这无疑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
艰巨性就在于,它是恢弘繁杂的系统综合工程。毋须讳言,缺少“道德血液”的绝不止食品界,甚至不仅局限于商业一域。比如说,教育领域形形色色的乱收费,医疗领域的过度医疗,以及公职部门的税费和服务不对等,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而问题在于,如前所述,“道德”是一个面目多么模糊的字眼啊。而且它几乎如橡皮泥一样,在律己和律人时,变化万端,判若霄壤,总是能“宽以恕己,严以律人”。当无良商家大赚昧心钱,教育、医疗
过度逐利,公职部门庸官懒政人浮于事时,难道你能给他们扣上一个“缺德罪”吗?
倘若单纯道德谴责,能一举击退地沟油、瘦肉精和染色馒头,还顺带能让孩子都上得起学,让看病不难不贵,让公务员都勤政为民,成为最可爱的人,那么社会治理也就太容易了。但这显然无异痴人说梦。
道德式微,法律最该亮剑。敢在奶粉里掺毒的人,是不在乎道德指数是否光鲜的。这时,一种底层的“互害链条”,就很明晰了:我的染色馒头,蘸着你的地沟油,就着他的瘦肉精和毒奶粉,将每个人纳入一个互相伤害的社会体系。
互害链条的一端,确实连着“道德滑坡”,但是法治不彰,才是链条环环相扣难以断裂的症结。而公职监管层面也需审视。
道德滑坡,法治更需要爬坡。只有在一个法治社会,道德才不会被老是拿出来当万能挡箭牌。法律面前,没有避风港没有特区,只有罪与非罪。不管你是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还是执法者,谁胆敢触线,谁就要做好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准备,再无自由裁量的道德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