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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证据证明李庄为孟英担任辩护人 李庄无异议

2011年04月19日 14:12 来源:华龙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第二组证据证明李庄为孟英担任辩护人 李庄无异议
    今日(19日)上午,李庄漏罪在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这是李庄在庭审现场 法院供图 华龙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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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日)13时46分,公诉人举证第二组证据,证明2008年4月28日,李庄接受孟英家人委托,担任其案一审辩护人,并曾多次会见孟英的事实。

  该组证据一共4项,包括李庄的原律师执业证书、两份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件、以及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专业介绍信。李庄对其真实性表示没有异议,但提出这与妨害作证罪没有直接关系。(张一叶 阙影 庞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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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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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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