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在大医院倒卖专家号的号贩子刘某等人,为保护自己的“地盘”,4年多的时间竟被迫向四五拨“保护伞”交纳了近50万元的保护费。今天(19日)上午,程某作为强收“保护费”的“势力”之一,在海淀法院出庭受审,但他并不承认曾收取过被害人10多万元的保护费,只承认收过1万多元的“分红”。
根据检方的指控,程某从2007年11月至2009年3月,以保护被害人刘某倒卖空军总医院专家门诊挂号凭证为名,先后向刘某强收保护费10万多元。其中,从2008年9月至12月,付某(另案处理)在程某的指使下,先后向刘某强行索要保护费4000元。
“钱就第一个月收了,当时刘某给我打了电话,说是分红的钱,我就拿了1万元,别的钱一分没收。”程某在庭上对检方的指控矢口否认,“付某收的钱,是我给刘某打电话说是一个朋友,刘某说没问题,就给了付某4000元,但我一分没见着。”
程某在接受审讯时说,2007年10月,他在石景山开的歌厅关门了,一个叫“大刚”的朋友说他在医院倒卖专家号挺挣钱的,并说他认识空军总医院倒号的号贩子的头儿刘某,便从“大刚”手里要了号贩子刘某的号码。
程某称,刘某当时说现在有一帮人老去找他们捣乱,为首的叫蒋某。如果程某能找到蒋某,让他别来捣乱,他们就和程某合作。
程某之后向蒋某打了招呼,蒋某答应不捣乱了。刘某事后在一个饭馆里给了程某1万元,说这是他和老唐给程某的分成。
被害人刘某目前已经下落不明,他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说,当时空军总医院倒号的有两拨人,一拨是以他为首的东北人,另一拨是以唐某为首的安徽人,而向他和唐某收保护费的共4拨人,分别是蒋某、李某、程某和付某。
在收取刘某的保护费后,蒋某即率人将唐某为首的“安徽人”赶走。而“安徽人”也不示弱,找到了另一把保护伞。两下商谈后,倒号双方又恢复到原来各谋其事、互不干扰的“平衡”局面,只是他们都不得不为此付出代价。刘某说,从2005年至2008年间,他支付给各种“保护势力”的保护费就高达40多万元。
今年初,33岁的蒋某和47岁的赵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分别判刑6年和5年,还被责令退赔被害人20万元。
刘某作为被害人,其收入来源的合法性曾受到被告蒋某等的辩护人的质疑。法院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被害人所交的保护费是其倒卖专家号的非法所得;其次,使用犯罪手段取得他人的不法财产同样为我国法律所禁止,故刘某亦应认定为本案被害人。(记者 王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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