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发现怀孕后,联合丈夫敲诈婚外情人李宏抚养费20万,被对方举报。经DNA鉴定验出胎儿生父就是王丽的丈夫。因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王丽夫妇逃脱刑事制裁。王丽夫妇自称因曾被警方传唤名誉受损,向李宏索赔6万元精神抚慰金。记者昨天获悉,昌平法院一审驳回了王丽夫妇的诉求。
DNA鉴定证第三者清白
王丽和丈夫张伟均已年过四十。2008年初,两人同在昌平区一家4S店工作,王丽是服务人员,张伟是电工。不久,年过六旬的某公司老板李宏前往该4S店保养车辆,与王丽相识并开始交往。2009年3月,王丽发现怀孕后,和丈夫合谋决定敲诈李宏一笔钱。她频繁地给李宏发短信,自称怀上了李宏的孩子,索要20万元抚养费并附上银行账号。李宏拒绝汇款,并持短信向警方报案。
2009年5月,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为由传唤、讯问王丽夫妇。王丽自称曾与李宏发生关系,孩子就是李宏的,但李宏否认孩子是他的。最终经警方DNA鉴定,王丽腹中胎儿并非李宏的,而是张伟的。因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警方撤销此案。
敲诈不成夫妇讨名誉权
去年年底,王丽夫妇对李宏提起名誉权诉讼。
王丽和张伟起诉称,王丽遭李宏威胁做了情人。2009年,李宏将他们举报给警方,虽然经调查后案件最终撤销,但他们被传唤的事已经传开,邻居和朋友都对他们指指点点,他们的名誉受到极大损害,因此告上法庭要求李宏赔礼道歉,并索要精神抚慰金6万元。
法庭上,李宏对此予以否认。他说当时到4S店保养车辆,王丽得知他是老板后主动索要名片联系,两人才发展为情人。王丽怀孕后威胁他,他才报案,警方DNA的鉴定结果证明孩子不是他的,他没有诽谤侮辱王丽夫妇,因此不同意赔偿。
法庭向警方调取证据后审理认定,李宏根据王丽发的短信向公安机关报案属于正当行使公民的合法权利。王丽和张伟言行不当才造成李宏依法报案,由此产生的后果应当由他们自行承担,据此驳回了两人的诉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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