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4月20日电(记者 戚亚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20日称:自2010年10月19日全国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亮剑”行动以来,新疆兵团公安机关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人。
据新疆兵团公安局经侦处处长翟伟伟介绍,自2010年10月19日全国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亮剑”行动以来,新疆兵团各级公安机关迅速进行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将任务分解到部门,细化到人,结合新疆兵团实际,以“端窝点、打团伙、摧网络”为原则,坚持“以打开路,深追幕后”,连出重拳,向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主动进攻,发起猛烈攻势,已取得初步战果。截至目前,全兵团公安机关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5起,立案9起(其中2起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破获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人,逮捕5人,捣毁制、售假犯罪窝点8处,打掉犯罪团伙4个;上网追逃5人,抓获3人。缴获各类假冒名酒1万余瓶,假冒注册商标识36万余套(每套可包装一瓶假酒),散白酒5500公斤,涉案价值达500余万元人民币;缴获假种子、化肥150余吨,涉案价值达600余万元。涉案总金额超过1500万元。
农四师公安局经侦支队侦办刘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该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2010年11月10日,农四师公安局经侦支队通过缜密侦查发现:有一批数量巨大的假冒注册商标标识,通过托运部从山东邹平县青阳镇发往新疆。经循线深挖,专案组在山东邹平县青阳镇打掉一特大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制假窝点,当场查获伊力牌商标标识菲林(模板)21张,伊力老窖酒、伊力老酒、伊力特曲、伊力特领航者酒的商标标识200余包(20万余套),其他假冒的五粮液、茅台、国窖1573、沱牌曲酒、金六福、口子窖等商标标识30余万套,数量巨大,涉案价值达320余万元。现主犯已上网追逃。
农四师公安局经侦支队侦破刘某生产、销售伪劣甜菜种子案(该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2007年底至2008年初,犯罪嫌疑人杨某、肖某从甘肃酒泉当地农民处,以每公斤12元至17元不等的低价购进35吨伪劣甜菜种子以及4000个甜菜种子包装袋,转销给犯罪嫌疑人刘某,刘某又雇佣不法分子左某,负责联系销售。2010年2月,左某找到犯罪嫌疑人刘某(71团种子站经理),以许诺给其回扣6万元为诱惑,二人合谋,并以100元/公斤的高价向农四师71团种子站销售了5吨伪劣甜菜种子,该种子站购买后又销售给该团100余户职工种植,导致土地严重减产甚至绝收,直接经济损失达400余万元。现涉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均已抓获,逮捕5人,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
农五师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赵某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
2011年3月10日,洪桥派出所民警在86团机关农场一连一居民仓库内,发现有人在拆解、包装化肥,情况可疑。经查,2010年11月,犯罪嫌疑人赵某与石某、王某(博乐市工商局干部)三人合谋,由赵某从河南郑州天秋塑料编织厂购进6000个假冒津港四牌二胺尿素包装袋,由石某从山东临沂市中旺镇、滨州邹平县分别购进伪劣氯化二胺(三无产品)、硫酸钾各60吨(三无产品),混合后进行包装,打算冒充津港四牌二胺尿素销售,从中谋取暴利,涉案价值100余万元。现涉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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