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晚上10点半,嘉陵江汉渝路码头,光线昏暗。一男一女从岸边爬上来,全身湿漉漉的,上气不接下气,手扶在腿上不断喘气。
一警车停下:“有人报警,码头边打架,是你们报的?”女的正要说,脚崴得厉害,疼得说不出话。男的头部、眼睛受伤,连摆手说,不是的,刚才不小心掉下堡坎。
“他在撒谎!”女的呼吸顺了,气愤地大叫……可这都是孤证,该信谁呢?
男:我们是不小心落水
女:不,是他抱我跳江
该信谁?
两人经人介绍,恋爱3个月
这事情说来话长,男的叫邱志,38岁,来自巴中,暂住渝中区。女的叫李薇,29岁,江北区人。去年底,两人经人介绍认识并恋爱。
“闪恋”持续3个多月后,李薇发现,他们性格不合,没有默契,经常为琐事争执,提出“还是做普通朋友更好”。
可邱志死活不依,多次打电话、发短信表白,称他很喜欢她,并保证以后会给她稳定的生活。
我想和你谈谈,“要死一起死”
3月30日晚上,李薇在杨家坪某超市加晚班。邱志开车到单位接她下班,“不管怎样,走到一起就是缘。我想跟你谈一谈,做个了结。”
上车后李薇有些不悦,“有啥子好谈的嘛!”邱志努力克制着情绪,很多次试图和她沟通。李薇不想和他纠缠,不想听他任何解释。
车开到汉渝路码头。失去理智的邱志不耐烦,骂骂咧咧“要死就一起死”。他左手掌住方向盘,右手抓住李薇的手,加大油门沿着下河公路往下冲。
“你疯了……”李薇吓得花容失色,使劲挣扎。邱志力气大,李薇的挣扎几乎无效。
你要干啥子!?两人堡坎边消失
码头尽头停着一排拉沙货车,挡住轿车去路。趁轿车停下的空当,李薇趁机逃下车,掏出手机边跑边喊,“妈,他把我拉到汉渝路码头,要整死我……”
邱志快速倒车追上去,一把夺下手机,挂了。“你要干啥子!?”李薇大喊。
邱志从背后拦腰抱住李薇,站到七八米高的堡坎边。李薇看到脚下空了,心头如一盆凉水当头泼下。“扑通”两人在堡坎边消失了。
必定有一人在撒谎
虽然会一些游泳技巧,但嘉陵江的急流可非泳池可比。李薇事后向民警说,想起当时在水里,就害怕得全身发凉,脚发软。她耳朵里咕咚咕咚响,踩不到底,挣扎着到处乱抓。
“我答应你!什么都听你的!”情急中,李薇使劲吼道。邱志使劲稳住她,扶住李薇,将她带回岸边……
在磁器口水上派出所,两人说法完全不同,争执不下。邱志说,他们在江边发生争吵,一时踩空失足落水。李薇坚持说,是邱志抱住她,跳入江里。
如果是失足落水,是一起意外事件;如果是抱着人跳江,则是故意杀人。他们当中,必定有一人说真话,另一人在撒谎。案情重大,民警先将他们送医院检查、包扎伤口,同时把案情上报。
4小时找到证人,幸好看到过程
必须找到旁证!证人,是最好的证明。码头流动性大,又是晚上,哪来的证人啊?民警再次走访现场,获得一条重要线索:事发时,有一名装运河沙的司机看到了事情全过程。
专案组喜出望外,连夜驱车近4小时,在九龙坡区西彭镇,找到司机陈某。陈某说,当时看到一男的抱着一女子跳入嘉陵江中。
此后其他证人陆续找到,侦查结论是:邱志在撒谎。
为何选择不归路?就是想挽回
民警突审邱志,邱志认为,当时只有他和李薇在场,没有其他任何人,仍一口咬定之前所说。
民警将他带到现场,让他指认是在具体什么地方,怎样失足落水的。邱志神色慌张,一会说这里,一会指那里,最后说不记得了。现场堡坎边有水泥防撞墩,失足落水的可能性很小,邱志无法自圆其说,开始支支吾吾。
最后,他不得不向警方坦白。水警总队刑警支队支队长代泽波说,经了解,邱志曾有数次失败恋爱经历,和前妻育有一子后离婚。孑然一身的滋味着实不好受,生活上没有人照顾,晚上想吃顿可口的饭菜,没人下厨。他称,十分喜欢李薇,不想放弃这段恋情,当李薇提出分手时,他急怒攻心,感觉生活没有了希望。
目前,涉嫌故意杀人(未遂)的邱志已被检方批准逮捕。(涉及隐私,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