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对全党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课题。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全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三项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敞开大门访民意、敞开心扉听民声,主动征求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按照人民满意的标准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新途径,以维护社会和谐的新业绩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新形象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重要途径
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是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举措。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我们党作为执政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公安机关不仅是执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必须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积极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首先就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意见、掌握群众需求。不开门深入群众,就不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所忧,就不了解群众的真实情况、真实想法,就不能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就是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深入群众访民意、听民声,向群众问政、问需、问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不断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是坚持以民意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实际步骤。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探索创造了不少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如一些地方开展的“警民恳谈”、“警务广场”、“爱民固边”等活动,以及公安厅局长“网上访谈”、民警微博、“民调评警”、窗口单位满意度现场测评等做法,都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他们的一条共同经验,就是注重民意导向,把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作为加强和改进各项公安工作的根本依据。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就是要把这些经验上升为全警统一行为,把走访联系群众向征求群众意见环节延伸、向接受群众评议步骤拓展、向整改问题提高水平目标迈进,着力整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隐患,着力整改影响群众满意度的突出问题,做到真诚倾听群众意见、真心接受群众评议、真正改进公安工作,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的实际行动。长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顽强拼搏、无私奉献,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党和人民的充分肯定。特别是近年来,在积极应对四川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全力投入北京奥运、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上海世博、广州亚运等重大安保任务中,公安队伍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公安为人民”新形象,涌现出一大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英雄模范。同时也必须看到,当前公安队伍中还存在着不少群众不满意的突出问题,对待群众态度冷漠、作风粗暴和服务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等问题还时有发生,极少数民警甚至徇私枉法、搞权钱交易等不正之风,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有权力的地方必须接受监督。在当前民主法制建设不断进步、社会监督力度空前加大的情况下,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注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做到兼听则明、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不仅是做好公安工作的需要,也是胸襟气度和素养的体现。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就是要与社会各方面广泛接触、听取意见,相互沟通、增进理解,切实把外部监督压力转化为内部工作动力,从中查找问题、纠正失误、改进不足,不断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
人民群众满意,是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各级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广大民警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公安工作上水平、警民关系更和谐”的目标要求,把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一切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以市、县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所队和窗口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创新制度机制、提高工作水平、改进作风形象。
要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当前,我国发展快、矛盾多,一些矛盾的敏感性、关联性强,一旦不能及时发现化解,一些小事情、小矛盾也有可能演变成大问题。群众工作是由一桩桩、一件件小事构成的,只要我们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解决问题,小事情办好了也能赢得人心,小问题解决好了也能促进和谐。要进一步提升群众工作理念,使广大民警乐于为群众做小事、做实事,善于为群众做小事、做实事。要组织广大民警走千家、进万户,听民声、访民意,送温暖、送服务,实事求是、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急事、难事、忧心事,以实际行动向群众传送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要深化对鳏寡孤独和“问题”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弱势群体的关爱行动,全面落实帮扶、管教、服务措施。要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切实把问题解决在早、处理在小。当前,特别要以解决到省进京重复访为重点,深入走访当事人,认真听取当事人诉求,下大力气把这些老案、积案化解掉,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停访息诉”的目标。
要在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增强群众安全感上下功夫。当前,全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但在信息化、动态化环境下,受各方面因素影响,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感受、评价明显与过去不一样了,一个地方发生的问题处置不好,都可能带来全国影响;几件孤立的案件处置不当,也可能引发一些群众恐慌。判断治安形势、检验工作成效,不能仅仅看案件统计数据,关键是看群众有没有安全感。安全不安全,群众感受最直接;治安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要深入走访社区、农村特别是治安重点地区、隐患集中区域,深入了解群众对辖区治安的真实感受,全面掌握当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摸排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乱点,查找治安防范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落实打击整治措施。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按照“群众反映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混乱就集中整治哪里”的原则,把开展严打整治行动与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进网上网下打防管控一体化,进一步增强打击和预防犯罪的针对性、实效性,坚决遏制突出的治安问题,坚决整治突出的治安乱点,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