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女友卖淫收到假币,一个电话叫来朋友,拳打脚踢导致被害人重伤。之后还不解气,把被害人从一堡坎上扔下,致被害人死亡。逃亡近6年,犯罪嫌疑人曹真发终被公安机关绳之以法。昨日(21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曹真发提起公诉。
卖淫得假币 提刀现场帮忙
2004年10月6日晚约21时,犯罪嫌疑人曹真发与朋友周某某、刘某某正在贵阳头桥附近的家里小聚。吃得正香的曹真发突然接到朋友徐某的电话,称徐某的女友吴某在“做生意”的时候收到“客人”的一张假币,现在两人正在起争执,要曹真发速来帮忙。
于是,曹真发邀上朋友周某某、刘某某操着木棍就往吴某处赶,临走时,曹真发还揣上了家里的菜刀。
乱拳相向 被害人受重伤
赶到吴某处时,吴某的男友徐某早已和“客人”肖某争执起来。曹真发上前了解到,徐某的女友吴某向肖某卖淫,“生意”做完,肖某顺手给了吴某一张100元的钞票,接过钱的吴某发现是假币,于是和“客人”争执了起来,遂拨打了男友徐某的电话。了解完,曹真发从吴某手里接过“客人”肖某给的百元大钞看了看说:“确实是假的。”于是开始和肖某“理论”起来。
肖某看到前来的曹真发等人,心里没了底。于是从身上掏出一把小刀挥舞着打算逃跑,曹真发眼看肖某要跑,疾步向前追上肖某,几番搏斗,曹真发夺下了肖某手里的小刀。
看到曹真发夺下了刀子,徐某冲上前,打算教训一下这个“欺负”了自己女友还给假币的“客人”,于是拿出一把刀捅向被曹真发制服的肖某。
其他几人看到此情,纷纷上前一阵拳雨。肖某被几人轮番殴打后奄奄一息,看到事情不妙,曹真发的朋友大声喊到:“不要打了,弄死人就完蛋了。”于是曹真发几人停了下来。
不解气 堡坎上丢下被害人
看到躺在血泊里的肖某,曹真发等人仍不解气,于是提议:“弄上山!”几个人抬着血淋淋的肖某颠簸着往头桥梓木巷走去。
抬着肖的“尸体”往山上走时,曹真发的手一滑,肖某从几个人手中跌了下来,发出“啊”的一声。
看着肖某还有呼吸,曹真发几人仍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摸着山路继续往上走,就在一堡坎处,曹真发几人把肖某放了下来。
几个人定了定神,曹真发蹲到了肖某旁边,口中念叨着:“看看有什么有用的东西。”一阵胡乱搜索后,曹真发几人把肖某从堡坎上扔了下去。随后曹真发几人分头逃离现场。
外逃6年 潜回家中被抓获
事后,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立即对此次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吴某、徐某、刘某某等人相继落网。
犯罪嫌疑人曹真发一直潜逃在外,2010年因家中的女儿生病,在浙江打工了几年的曹真发潜回老家平坝县乐平乡青峰村,后因为人口普查,公安机关发现了曹真发的踪迹。
2010年8月30日曹真发被云岩分局刑事拘留。
庭审现场 “我在外地自首过”
昨日上午9时许,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曹真发伙同他人故意伤害公民身体,致一人死亡,社会后果严重,其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曹真发对故意伤害导致被害人肖某死亡的事实供认不讳,但称其曾经在浙江打工期间向当地城西派出所自首过,因派出所民警告知要到事发当地自首为由,没有拘捕曹真发。曹真发认为其行为应当视为自首过,应该从轻处罚。
但审判员在庭审现场质问曹真发:“为什么回到贵州后没有再去自首?”曹真发则沉默不语。
由于本案案情复杂,对于曹真发是否自首之事要进一步核实,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件将择期宣判。(贵州都市报 记者 彭俊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