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凌晨,一名女子在博白县城一宾馆9楼客房裸体坠楼身亡。事发前,她应一男子的邀请来到博白吃夜宵,入住时已喝醉,由两名男子搀扶回到宾馆。之后,一名男子离开,一名男子留在房内。据警方调查,留在房内的男子为卢某,在玉林市水文水资源局水情科工作,现任团支部书记。他向警方交代,进房后他脱光她的衣服,与她发生了一次性关系。至于女子是如何坠楼的,他拒绝回答。
女子半夜裸身坠楼
4月21日上午9时30分,记者闻讯赶到事发宾馆,只见女子的遗体已被运走,宾馆右侧的地面上有一大片血迹,多名民警刚刚勘查完现场准备离去。
“太可惜了,那么年轻漂亮的姑娘,就这么走了。”宾馆保安林某对记者说,21日凌晨2时48分,他在距坠落点约10米远的保安亭值班,突然听到“嘭”的一声闷响,循声找过去,只见一名裸体女子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身下鲜血直流,他赶紧拨打110报警。
记者从宾馆了解到,坠楼女子事发前住在9楼一个双人房。宾馆监控录像显示:20日晚9时30分,她在一名男子的陪伴下,来到服务总台掏出身份证开房,男子帮她交了钱;21日凌晨2时01分,两名男子搀扶着醉酒的她,摇摇晃晃地走进楼梯口,其中一人就是先前交房钱的男子。
警方控制两名男子
据了解,事发后,博白警方赶到现场进行调查。
城关派出所负责人对记者说,在事发现场,办案民警用手电筒往楼上一照,发现只有9楼一个客房亮着灯,有一名男子正在关窗,民警立即赶到9楼。此时,两名男子正欲关门离开,民警立即将两人控制住。
随后,民警通过调取宾馆客人登记资料查到,这间客房是玉林市玉州区女子梁某所开,而客房内不见她的踪影。查看宾馆监控录像后得知,21日凌晨2时许,梁某回到宾馆时已喝醉,被两名男子扶送进入宾馆上了楼,警方控制的两人正是他们。据此,警方确定坠楼者是梁某。21日上午,玉林、博白两级公安部门的法医鉴定为梁某系高坠致死。
经调查,被控制的其中一名男子姓卢,出生于1982年,未婚,在玉林市水文水资源局工作;另一名姓何的男子是卢某的朋友。
初步认定涉嫌强奸
卢某向警方交代,坠楼女子梁某生前在玉州区一酒吧上班,两人于今年2月14日相识。4月20日,他在博白参加全区水利系统青年干部培训。当晚,他打电话叫梁某到博白喝酒,梁某应邀前来,在酒桌上喝醉。21日凌晨2时许,他和朋友搀扶梁回到宾馆。在房间里,他脱光梁的衣服与她发生了一次性关系。
何某坚称此事与自己无关。他对警方说,自己和卢某把梁某搀扶到电梯口就离开了,没有进入房间。20多分钟后,卢某打电话对他说“出事了”,他马上赶到房间了解情况。他们正欲离开之际,被赶来的民警拦住。经警方调查,他所述属实。
至于梁某为何从9楼客房坠楼身亡,卢某始终不肯回答。因卢某在梁某处于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情况下与她发生性关系,目前警方初步认定卢某已涉嫌强奸罪。22日零时,博白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卢某已被刑事拘留,其他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赵敏 通讯员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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