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证实,引起广泛关注的英菲尼迪司机酒驾超速造成2死2伤案审理升级。此案公诉机关已由朝阳检察院提升为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市检二分院近日已对此案提起公诉,肇事司机陈家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已受理此案。这一变动意味着此案量刑的上限空间被打开:基层法院对单罪的量刑上限是15年有期徒刑,而中级法院可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公诉机关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2010年5月9日5时36分许,陈家饮酒后超速驾驶“英菲尼迪”牌小型轿车,在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直接撞上前方等候交通信号放行的35岁的陈某驾驶的“菲亚特”牌小型轿车,继而又撞向正常行驶的639路公交车左前侧,后被迫停止。陈家弃车逃逸。事故造成陈某及6岁女儿死亡,陈某的妻子33岁的王某重伤,69岁的刘某受伤。
公诉机关认为,陈家明知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却违反交通法规驾车超速行驶,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此,提起公诉。
去年11月25日,朝阳检察院曾通报,该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肇事司机陈家起诉到朝阳法院。但朝阳法院审理几个月之后,案件又回到检察机关。
今年3月,朝阳检察院将此案上报到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经审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这一提升审级的变动使得此案量刑的上限空间被打开,肇事司机陈家可被判处无期徒刑等刑罚。(记者邱伟)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