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则网上案例,一男子从中嗅出了“商机”,并效仿作案。在接连两次轻松得手后,该男子又将此技艺传授给朋友,并要求对方要懂得“感恩”—————以后自己得手后,要给师傅分一半。
4月10日,经梁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赵某因犯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被梁平县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现年22岁的赵某是四川达县人,去年8月的一天,他上网时学到一种犯罪方法。10月3日,赵某让朋友蒋某陪自己到重庆市梁平县,寻找作案目标。次日,赵某通过网上查到一个座机电话号码后,给梁平新盛镇永兴村村民卢某家拨过去。接电话的是卢某妻子,赵一听是女声,立即叫了声“妈”,对方以为是自己在外打工的儿子,急忙应答。
经过简短交谈,卢妻发觉声音不对,提出质疑。赵某赶紧解释:“我这两天感冒了,声音嘶哑。”蒙骗过关后,赵某声称:“我捡到9万元钱已给你们寄回来了,但在捡钱时被人发现,如果不分给对方,他就会报案,你们立马汇1.2万元现金给我拿去作‘封口费’。”卢某夫妇听后深信不疑,当即汇了1.2万元钱到赵某指定的账户上。
很快,赵某得知汇款已到后,立即带着蒋某将赃款取出。
见蒋某好奇,赵某将自己使用的诈骗方法透露给蒋某。同时,好为人师的赵某还向“虚心请教”的蒋某传授了一些作案的“经验技巧”以及临时应对措施。赵某还不忘提醒徒弟要懂得“感恩”—————以后他单独作案成功后,要将骗得钱财的一半孝敬师傅。为了感化徒弟,赵某还从赃款中取出7000元,借给蒋某作零花钱。
当日下午,卢某又给“儿子”回拨电话,问收到钱没有?赵某回答称收到了,并趁机说道:“爸,我想回家,您再寄2000元给我做路费。”因此,卢某再次将2000元钱打到赵某账上。
傍晚,卢某的儿子打电话回家,卢某发现自己受骗,遂连夜向公安机关报案。第二天,梁平警方在一家招待所将赵某及蒋某抓获。同时,警方将卢家被骗的1.4万元追回。
经突审,赵某还交代了另一起案子。即在去年9月29日,赵某用同样的犯罪方法,骗取四川省渠县谭某现金2200元。(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牟伦祥 陈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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