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牟取利益,福安一男子王某为了掩人耳目躲避警方的查处,在福安市穆云乡某山上搭盖临时的窝棚开了家“妓院”,组织容留妇女在此卖淫,或前往附近的宾馆卖淫。妓院没开多久就被警方端了,王某逃跑后被列为上网追逃对象,近日在福安城区落入法网。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王某,现年30岁,福安市穆云乡人。2010年10月初至11月23日期间,他伙同何某、钟某夫妇在福安市穆云乡某山上一临时搭盖房内开设卖淫场所。前后召集六名卖淫女在其临时搭盖房内及穆阳一带的宾馆进行卖淫活动,获取非法所得4000余元。案发后,王某潜逃,被警方刑拘并上网追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4月21日13时许,福安市公安局获悉王某在福安城区某公共场所出现,立即组织民警赶往将其抓获。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海峡都市报 通讯员 李文福 本网记者 张志宏 实习生 胡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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