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药家鑫案受害者家人放弃赔偿:我们农村人并不难缠

2011年04月27日 14:52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我们农村人并不难缠!”4月25日晚,药家鑫案原告民事诉讼代理人、受害者张妙的丈夫王辉的表哥张显在博客中贴出博文,表示放弃追要法院判决的4.5万余元的赔偿,并且放弃上诉。

  羊城晚报记者昨天获悉,这个意见不仅代表张妙夫家,张妙的娘家也同意这个意见,他们均已在意见上签字并提交法院。

  张显还向记者表示,决不能要傅蔚冈老师那么多钱。傅蔚冈是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4月22日发微博表示:“从今日起到4月30日00:00,凡转一次本微博,我将为张妙女士的女儿捐助1元人民币。”至26日傍晚近6时,这条微博已被转发了36万多次。

  放弃赔偿放弃上诉

  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25日晚,张显在博客中发表《对药家鑫案判决的立场和意见》表示,当天下午他们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阐明了他们不会上诉、支持判决的立场。

  博文透露:“(一)对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我们表示支持和感谢。(二)对于民事部分,虽然我们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如:死亡赔偿金、张妙父母的赡养费属法律之规定,应当支持的却未支持。现在我们需要重申我们的一贯立场:不愿接受带有血的钱,不愿要药家鑫家的钱。所以,我们对民事部分不合理的地方放弃上诉。(三)就判决书中药家鑫应向我们支付四万五千余元的赔偿,我们也放弃向药家鑫的追要。要求药家鑫用生命为他的行为来赎罪,虽然,药家鑫父母对我们淡漠无情,但我们还是考虑到对方的未来。我们自愿放弃法院所判给我们的民事赔偿,留给药家鑫父母养老。”

  博文说:“最后,我们想对药家鑫父母说:我们农村人并不难缠!你们应该低下你们高昂的头!”

  婆家娘家意见一致

  消息传出后,记者采访了曾为药案原告撰写量刑意见的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勇,他首先对这个意见是否也代表张妙娘家表示不能肯定,其次他担心4万多元的赔偿太低,受害人过去一般能得到10万元以上的赔偿,如果张妙家属放弃民事部分上诉,担心其他法院以后也这样判,“开了个坏头”。

  不过张妙的父亲张平选26日下午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确认,放弃民事赔偿和放弃上诉这个意见不仅是张妙夫家的意见,也是他自己的意见。张显也说这是张妙夫家和娘家的一致意见,并且都已签字递交法庭。此前他们曾向法院要求判赔包括死亡赔偿金、张妙父母的赡养费、张妙孩子的抚养费等合计共23.6万元以及3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张显昨天对记者说,已咨询过法院为何判决现在这个赔偿数额,法院说交通事故赔偿6万元,但由于张妙也要承担一半的事故责任,所以赔偿3万元;另外1.5万元是丧葬费;关于张妙父母的赡养费,法庭的解释是“张妙父母未年满60岁,并且具备劳动能力”。

  当记者问张显有没有考虑过放弃上诉可能“开了个坏头”时,张显表示,判决的赔偿金额合理与否,那是法律工作者的事情:“作为受害人家属,我们考虑到药家鑫的父母很可怜,我们不要药家带血的钱,钱还是给药家养老吧,我们承受不起!”

  有媒体人微博对张妙家属的行为表示赞赏———“我要感谢张妙的丈夫,他拒绝‘以钱买刑’,拒绝象征性赔偿,是对关注此事的全国人民的回报,是对正义的支持,尽管我并不支持他放弃民事索赔权利。这么多年来我采访了无数案例,最终受害方都选择了现实,拿了巨额赔偿从而放过施暴者,甚至抛弃了一直支持他们的媒体与公众,我理解,但无奈。”

  感谢网友推却捐款

  张显承认,张妙有一个不足三岁的小孩,以后肯定会碰上生活困难的问题,并且张妙的尸体在殡仪馆放了已超过6个月,一天至少要100元,张妙家属也给不起。

  但张显表示,他们可以找政府帮助解决:“我想政府会考虑。”

  张显透露,已经有无数的网友表示要帮助张妙的家属,对于他们的善意,他表示感谢。张显还说,困难是暂时的,王辉还有劳动能力。

  当张显从记者口中得知,傅蔚冈的那条捐款微博已经被转发36万多次,意味着傅蔚冈要捐36万多元时,他大吃一惊:“我还以为是他组织捐款,没想到是他个人要出这么多钱。求网友们别转那条微博了,我们也决不能要傅老师这么多钱,傅老师只是一般人啊。”

  傅蔚冈26日下午5时许的微博称:“捐赠数额54万元不变。不过也不是全都由我来承担,我的很多朋友和同事愿意和我一起承担,他们不为名利。”洪启旺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李季】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